2021年武隆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
日期: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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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高中

(一)市教委有关招生政策。

1.严禁收取择校生和择校费。2019年12月4日,重庆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3项市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渝财综〔2019〕61号),文件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教育部门征收的普通高中择校费”;2021年3月10日,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再次重申禁止普通高中学校收取择校费的通知》(渝教财发〔2021〕13号),文件规定:“严格禁止普通高中择校费收费行为”。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庆市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执行计划的通知》(渝教计发〔2021〕8号),文件要求:“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凡未经市教委同意,任何区县及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也不得进行学籍注册”。

3.严禁违规招生行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6号),文件要求:“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4.严格高一新生学籍管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对已录取的高中新生,不得在非录取学校注册学籍,高中阶段原则上不得转学”“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等额录取学生,建立新生电子学籍注册与招生计划挂钩制度,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学籍注册录入数量”。

(二)武隆区高一年级招生政策。

1.招生计划。今年武隆区初三年级共毕业4363人,按照渝教计发〔2021〕8号文件,2021年市教委下达武隆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350人(其中武隆中学1400人、白马中学485人、长坝中学300人、鸭江中学165人)。武隆区中职学校可容纳学生2050人(其中职教中心1500人,火炉职高350人,平桥职高200人)。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基本达到招生比54:46。

2.普高招生原则及办法。一是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决取消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严禁任何学校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二是严格按照志愿和分数录取。各普通高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中考总成绩(含地理、生物、体育)等额划定分数线人数,严格按照“志愿和分数”,进行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三是统筹各类招生计划。将艺体特长生、“三类学校”考生、“优质高中”考生等,纳入全区招生总计划和各普通高中分校计划。

3.区(市)外初中毕业生返乡就读高中。初中在区外就读的学生,按照市教委规范招生秩序及“学籍注册”的相关规定,武隆区普通高中不能直接录取。解决办法:一是积极引导考生就读中职,由中职学校提供学位;二是在我区普通高中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严格按照《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教基【2014】78号)规定,按转学程序办理。

4.职高招生原则及办法:区内外应届、往届初中毕业学生均可报名,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二、义务教育

(一)市教委有关招生政策。

根据市教委《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2号)规定,从严规范“小升初”招生入学。加强“小升初”入学工作重点监管,严格执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7号)文件精神。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入学原则;二是就近免试原则,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三是对口入学原则,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四是规范公平原则。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办法,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二)武隆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

1.招生计划。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1500人,其中实验小学本部12个班600人,实验小学凤溪校区10个班500人,实验二小8个班400人。

2.城区小学入学条件。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原则,严格按照2017年以来的《武隆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关于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登记的通告》执行(已在区政府门户网发布)。

(三)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政策。

1.招生计划。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1900人,其中实验中学18个班900人,武隆中学凤山校区20个班1000人。

2.城区初中入学条件。按“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属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免试、就近原则招生入学,不属城区初中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又不符合城区初中招录条件的,则不能招录;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照《武隆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执行。

三、学前教育

公办幼儿园招收3-4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民办幼儿园在学位充足的情况下,可以招收3岁以下的儿童。

城区幼儿园根据招生政策和计划,按照报名登记情况顺序进行招生,额满为止。

城区公办幼儿园的报名时间统一为2021年7月2日-3日报名,报满为止。城区民办幼儿园的报名时间以各幼儿园发布的时间为准。

问:就读城区公办幼儿园的条件是什么?如何招生入学?

第一.报名条件(先后顺序)

(1)城区户籍适龄幼儿:武隆城区户籍适龄幼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6月30日前进入武隆城区的适龄幼儿;挂靠户口进入武隆城区3年及以上的适龄幼儿。

(2)城区购房人员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武隆城区购房,且于2021年6月30日前实际入住。

(3)城区经商人员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武隆城区经商,且截至2021年6月30日连续1年及以上依法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应交税费。

(4)城区务工人员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武隆城区务工,截至2021年6月30日连续1年及以上在武隆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5)城区公租房、廉租房人员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经住建部门核准入住武隆城区公租房、廉租房。

(6)其他情况适龄幼儿:调入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区现役军人、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幼儿。

第二,年龄要求。公办园只招收3-4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民办幼儿园在学位充足的情况下,可以招收3岁以下的儿童。

第三,招生办法。城区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报名登记情况和条件顺序进行招生,额满为止。条件相同的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问:我区高中阶段的学位能否满足初中毕业生入学需求?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全区普通高中有武隆中学、白马中学、长坝中学、鸭江中学4所,中职学校有职教中心、火炉中学、平桥中学3所。今年,全区初中毕业生4363人,市教委下达武隆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350人,其余初中毕业生约2000人,由区内3所中职学校提供学位,能够满足高中阶段学生入学需求。

问:今年武隆中学高中一年级招生按什么办法进行录取?

按照市教委招生政策,今年,武隆中学高中招生坚决取消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格按照“志愿+分数”原则进行录取。2021年,市教委下达武隆中学高中一年级招生计划1400人。首先,提前批次录取艺体特长生50人,在区教委监督下,武隆中学已于5月22日组织了艺体特长生“素科”考试、并对“素考”成绩进行了公示;艺体特长生录取严格执行“素考”和“文考”双上线录取办法,其中“素考”成绩要达到按招生计划1:2比例划定的基本合格线,“文考”成绩要达到武隆中学文化考生录取分数线的55%;在“素考”和“文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素考”成绩高低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既定招生计划。其次,艺体特长生录取结束后录取文化考生1350人,严格按照中考成绩(含地理、生物、体育)总分数高低,以“平行志愿”方式实施招生录取。另外,对于“三类学校”“优质高中”考生,未被市上学校录取退回到本区县后,按学生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及中考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参与录取。以上录取工作结束后,武隆中学及其他3所普通高中均不再实施补录。

问:到区外就读普通高中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按照重庆市教委招生政策,近几年,重庆市持续实施“三类学校”“优质高中”招生政策。“三类学校”招生:即重庆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中职“3+4”和“五年制”,面向全市招生;“优质高中”招生:即重庆一中等7所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投放到万州区、江津区等23个自主招生区县,今年,重庆巴蜀中学投放到武隆区招生计划14人。对于“三类学校”“优质高中”考生,被市上学校录取的,我区按程序办理学籍转接;未被录取的,退回到我区与其他考生同等录取。

根据市教委文件,全市有17个区县参加全市联招考试、招生,武隆区是23个非联招区县之一,属于自主招生区县,不是重庆主城及其他区县的招生范围。对于符合就读地区县教委及对口学校招生范围和入学条件的,我区按程序办理学籍转接,对于其他区县及学校违规录取我区的考生,按市教委规定不能办理学籍转接。

问:乡镇小学毕业生、区外返乡小学毕业生就读武隆城区初中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按照市教委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就近免试”原则,乡镇小学毕业生、区外返乡小学毕业生应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就读初中。

对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照《武隆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执行,需要符合户籍、购房、经商、务工、公租房和廉租房、工作调动及其他等6个方面的入学条件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区政府门户网《武隆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我区已确定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指定接收学校(育才中学、江口中学),在城区初中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尽量统筹安排入学。

问:到区外就读初中有哪些政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2号),文件要求:“从严规范“小升初”招生入学。加强“小升初”入学工作重点监管,严格执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将主城区作为重点监测区域,将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提前招生、违规组织招生考试作为重点监测内容,将群众关注度高、择校冲动较为强烈的初中学校作为市级重点监测对象,加强动态监管,严肃执纪问责,及时制止违规招生行为。”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7号)精神,文件规定基本原则:“(一)依法入学原则。(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三)对口入学原则。(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

根据市教委招生政策,对我区外出就读初中的学生,若符合就读地区县教委及对口学校招生范围和入学条件的,我区按程序办理学籍转接。对不符合就读地区县及学校招生范围和条件的、其他区县及学校违规招生的,不能办理学籍转接。具体条件按照渝教基发〔2021〕12号、17号文件规定,以及就读地区县教委拟定的招生条件执行。

问:乡镇及区外返乡适龄儿童到武隆城区就读小学一年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近日,武隆区教委已在区政府门户网和城区主要街道公示栏发布和张贴了《关于2021年秋期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登记的通告》,在这里我再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年满6.5周岁(2015年3月1日前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辖区户籍适龄儿童:武隆城区小学既定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6月30日前进入武隆城区的适龄儿童;挂靠户口进入武隆城区三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二)城区购房人员适龄子女:法定监护人在武隆城区购房,且于2021年6月30日前实际入住。(三)城区经商人员适龄子女:法定监护人在武隆城区经商,且截至2021年6月30日连续1年及以上依法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应交税费。(四)城区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法定监护人在武隆城区务工,截至2021年6月30日连续1年及以上在武隆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五)城区公租房、廉租房人员适龄子女:法定监护人经住建部门核准入住武隆城区公租房、廉租房。(六)其他情况适龄儿童:调入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区现役军人、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符合入学条件(一)辖区户籍适龄儿童、(二)城区购房人员适龄子女按“划片范围”入学。符合入学条件(三)至(六)的适龄儿童按照《武隆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调剂入学。

我区已确定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指定接收学校(第二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凤溪校区、渝港小学、育才小学、江口镇中心校),在城区小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尽量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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