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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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14839/2023-00020 [ 发文字号 ] 长坝府发〔2023〕6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长坝镇
[ 成文日期 ] 2023-09-14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坝镇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 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武隆区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武隆防动部办发〔202318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长坝镇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人民政府

                                                                                                       20239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坝镇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重庆市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和《2023年武隆区秋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结合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市农业农村委主任会议和区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认真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时间要求

全镇秋防时间:20239151020日。

三、工作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二)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三)对畜禽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四、工作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开展集中免疫。根据《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全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照各村的实际养殖量,分配好秋季防疫物资。各村可根据辖区动物疫病流行情况,指导养殖场户自行开展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和猪瘟免疫。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鼓励散养户在基层兽医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自行免疫的可代行免疫,但必须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1)。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有效免疫屏障。开展免疫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一定时间内,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督促进行补免。

(二)强化消毒灭源。秋防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行动。各村要督促养殖、屠宰、流通、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各村要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养殖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名称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强化宣传普查。各村要通过微信、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不断增强养殖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各村要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普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和上报。

(四)强化防疫监管。各村要严格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严禁出具检疫证明。镇上要邀请区农业执法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五)有序推进疫病净化。实施动物疫病净化消灭是动物疫病防控的最终目标,也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会同有关村以种畜禽场为核心,以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健全动物净化管理体制机制,集成示范综合技术措施,扎实推进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非洲猪瘟、猪伪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净化,积极开展无疫小区(无疫区)和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工作。要全方位做好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导和培训,督促落实引种、生产、免疫、监测、检疫、隔离、消毒、淘汰、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净化综合技术措施,有效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标准,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防控成效。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

(二)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各村要加大对先打后补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规模场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迅速扩大先打后补工作覆盖面,提高规模场自主采购、自行免疫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采取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全面推进先打后补

(三)强化工作保障。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与财政所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强制免疫工作经费(包括疫苗采购、器械耗材、培训、劳务、人员防护、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等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提前准备秋防工作所需疫苗、试剂、消毒用品、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

(四)严格规范行为。各村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的情况。免疫开展前,要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要切实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免疫结束后,要做好疫苗瓶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检查,随时跟踪各村免疫进度及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明确专人审核、报送相关防疫信息。秋防工作启动后,要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防疫系统每天实时填报免疫信息,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实时报送的,可在每周五中午前统一报送本周免疫数据;秋防工作结束前一周,要以镇为单位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防疫系统统一填报消毒信息和疫情普查信息;秋防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填写《武隆区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统计表》(附件3)、《武隆区2023年秋季养殖动物情况统计表》(附件4)《武隆区动物免疫副反应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5)、《武隆区动物免疫副反应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6),及时形成秋防总结报告,于20231025日前报送至区畜牧发展中心,督促委托检测规模场采样送检工作,并于115日前将送检样品交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赵学琴,19936409997),规模场送检样品必须附带重庆市动物疫病抽样与流行病学调查表(附件7)。

附件:1.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2.疫苗发放告知书

3.武隆区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统计表

4.武隆区2023年秋季养殖动物情况统计表

5.武隆区2023年秋季动物免疫副反应补助资金申请表

6.武隆区动物免疫副反应补助资金申请表

7.重庆市动物疫病抽样与流行病学调查表

附件下载:

长坝府发〔2023〕63号附件1 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docx
长坝府发〔2023〕63号附件2疫苗发放告知书.docx
长坝府发〔2023〕63号附件3 武隆区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情况统计表.xlsx
长坝府发〔2023〕63号附件4 武隆区2023年秋季养殖动物情况统计表.xlsx
长坝府发〔2023〕63号附件5 武隆区2023年秋季动物免疫副反应及其死亡补助统计表.xls
长坝府发〔2023〕63号附件6武隆区动物免疫副反应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长坝府发〔2023〕63号附件7 重庆市动物疫病抽样与流行病学调查表.xls
长坝府发〔2023〕63号长坝镇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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