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739825035B/2023-00112 | [ 发文字号 ] | 武教委发〔2023〕122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教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3 | [ 发布日期 ] | 2023-10-26 |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9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发放2021年春期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非寄宿建卡贫困学生免费午餐和非寄宿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通知》(武教委发〔2021〕28号),《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发放2021年春期幼儿园补助经费的通知》(武教委发〔2021〕33号)等1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16件)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