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疫情期间阶段性降低水、电、气成本
日期: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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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根据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2024)文件精神,区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疫情期间阶段性降低水、电、气成本。202021630我区阶段性降低水、电、气成本370.48万元,其中:降低非居民用水成本25.85万元,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成本(含车用CNG40.82万元,降低非居民用电成本303.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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