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04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51号)要求编制而成,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qwl.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武隆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隆县巷口镇芙蓉中路9号,联系电话:77722009,邮编:408500)。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我县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办法》,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制定完善、公开形式的规范管理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武隆县政府门户网站考评评分标准》、《武隆县政府门户网站考评范围》等制度,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市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二)健全机制。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机制和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建立专家解答和评估机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符合公开要求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必须说明相关理由。
  (三)强化监管。加强对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单位取消网站年度评优资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重要信息不按规定公布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明确公开内容。
  将国务院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9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作为公开内容,结合县情实际,确定了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征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结果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各类高校招生和财务信息、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环保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国有企业财务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共18类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拓展公开形式。
  1.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优化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充分发挥其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2015年,我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453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7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16件。县长信箱收件870件,均已100%办结回复。
  2. 推行阳光政务。建立武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5年,共完成项目交易132宗,交易总额12.98亿元。阳光武隆热线接到群众来电咨询16422件;其中,政务服务咨询15316件,坐席解答率99.66%;民生热难点问题收集、转办850件,处理满意率100%;查无信息录入256件。新增信息3.39万条,其中政策信息81条、办事信息105条、部门信息153条、惠民信息3.36万条。
  3. 畅通群工信息渠道。建立服务群众工作信息系统,全年共受理群众诉求事项9895件、其中办结9879件,正在办理16件,办结率99.8%;群众反馈满意9604件、本满意96件、不满意20件、未评价159件、黄灯1件。由县群工系统转交办889件,办结率100%。
  4. 创新公开形式。县政府、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结合本部门、本区域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县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手机短信、电视台、武隆日报、各乡镇政府网站和部门行业网站等媒介,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共接到群众、业主网络申请5条、信函申请10条,均已依法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各级行政机关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条例》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进一步提高公开能力。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素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 化,并逐步向村(社区)延伸。
  (二)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拓宽公开范围,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均及时予以主动公开。
  (三)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路子,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成为联系政府与群众间的一座桥梁。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公众参与面,增强互动性,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工作获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支持和提高政府决策水平的重要举措。
  (五)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督促考核、通报力度,督促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发布、规范操作,确保常换常新、保质保量。
 
 
 
武隆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