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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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93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在武隆县政府门户网站(www.cqwl.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武隆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隆县巷口镇芙蓉中路9号,联系电话:77726209,邮编:408500)。
一、工作开展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要求,2013年我县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狠抓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武隆县政府门户网站考评评分标准》、《武隆县政府门户网站考评范围》等一系列制度,完善了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健全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激励、有问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单位取消网站年度评优资格。今年以来,县上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外来投资合同管理办法》、《工业园区准入办法》等一系列公开、规范决策程序规定,坚持不公开不决策、不协商不决策,确保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和决策程序的规范。同时,在市政府统一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上,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体系建设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实现了上与市政府、下与各单位网站专栏的链接和信息共享。
    (二)强化绩效考核,推进效能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坚持不定时抽查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县监察局、县督查室、县政府电子政务办等部门多次联合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三)推行阳光政务,打造透明政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建立了武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12月31日截止,共完成项目交易192宗,交易总额17.44亿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立,为我县推行阳光政务,有效地预防和遏制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创新公开形式,突出民生导向。各级各单位从民生大局出发,关注群众所需、所想、所盼,紧贴群众生产生活实际,主动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通过听证会、市民代表列席、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电视、电台、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不同方式,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实现了市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政府服务,进一步体现了政府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在武隆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信息有:法律法规、政府公文、部门动态、乡镇动态、政府采购、便民服务等信息。2013年12月31日截止,我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3021条(件)。其中:政务信息1237条、政府文件719件、经费2条、招投标信息52条、公租房信息3条、生产安全事故信息138条、食品安全信息41条、征地拆迁信息4条、环境保护信息27条、价格与收费信息5条、便民服务类信息793条。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与政府采购公告的相关信息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做到阳光和透明;县长信箱收件618件,均已100%办结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我县未接到群众、业主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县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县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发生各类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二是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服务作用有待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内容有待深化。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同时,强化档案馆等部门查阅场所服务功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镇、社区等基层领域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nextpage}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单位指导和经验总结,适时开展工作交流,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议、调研考察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同时,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制度的研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四)不断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及焦点问题进行公开,着重抓好医  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结果公开管理。今年将重点公开“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等热点信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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