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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武隆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1-04-25

一、目的意义

为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全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二、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文件制定背景。制定重庆市武隆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一是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需要。二是促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需要。

(二)文件起草依据。一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7号),要求区县按此办法建立符合本地区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二是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于2020114日印发的《关于加快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在2021430日前制定出符合本区县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并以区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发文。

三、文件制定过程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及市供销合作社要求,武隆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区供销合作社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回收站点、回收加工企业等,围绕农膜使用现状、重点使用的区域和范围、农膜残留污染、网点建设、回收、利用加工环节等方面对全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开展了全面调研,起草形成《重庆市武隆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初稿。初稿形成后,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起草组于2021122日形成了《重庆市武隆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了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重庆市武隆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审查稿),于202124日由区司法局进行了审查,提出了意见,由区供销合作社根据所提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2138日—2021322日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不同反馈意见,正式形成了《重庆市武隆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2021412日,区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武隆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422日,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2122号)。

四、文件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管理办法(试行)》共分631条,分别是“总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监督管理、资金政策支持、法律责任、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9条。主要明确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的范围、原则,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及分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从源头上治理废弃农膜污染问题等。

第二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共9条。主要介绍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回收加工模式和实施企业的确定,及具备的基本条件、履行义务等。

第三章“监管与考核”共6条。主要从账务管理、目标责任制、交易结算等方面作了要求,明确管理实行台账、月报制、季通报、年度考核制度,防止弄虚作假。

第四章“资金政策支持”共4条。主要明确财政资金支持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环节、范围、用途,补助金额确定的途径及各项优惠政策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共2条。规定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企业和相关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犯罪处罚。

第六章“附则”共1条。明确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时间。

(二)核心举措:建立“农户捡拾交售—村、乡镇(街道)回收站点回收转运—区回收企业分拣贮运—加工厂集中加工”的模式,构建“销售、回收、加工、推广”为一体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积极推广加厚和可降解地膜,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2021年实现全区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2%以上,并逐年持续巩固提升。

(三)适用对象:武隆区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在武隆区行政区域从事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活动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企业及回收站点。

五、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废弃农膜:是指废弃农用地膜(含烟草种植用膜)和农用棚膜,以及种子、肥料、饲料塑料包装袋,聚乙烯育秧盆、营养杯、聚乙烯滴灌管、水带等。

(二)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根据2017年第26号国家标准公告,新修订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厚度为0.010mm(﹢0.003mm-0.002mm)的农用地膜。

政策原文: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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