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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优化营商环境我先行”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4-10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优化营商环境我先行”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410


  

武隆区优化营商环境我先行专项行动方案

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我先行”专项行动,是推进政府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的重要抓手。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营商办发〔20233号),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区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全面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抓手总牵引,奋力推进以国际化为引领的旅游“三次创业”,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双招双引”的主抓手,积极融入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政府“效率提升、服务优化”为目标,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赛马比拼,增强履职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担当尽责、真抓实干,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要素保障环境,创建全市最佳政务环境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刀刃向内,为民服务简流程提效率。

1.整治部门之间、部门内部流转壁垒。区级各部门系统梳理各类部门间办事事项,特别是对要件互为前置的相关事项,立即组织研讨,确保部门间要件前后衔接。清理排查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程序繁锁、要件较多、流转困难的办事环节,对不够合理的业务流程予以优化、环节予以简化。加大部门内部业务数据、流程整合力度,不同科室之间办事所需材料一律通过内部流转获取,不得要求办理事项另行或重复提交,严格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办结”,以“数据跑路”代替“人工跑腿”。(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9月底前)

2.开展政府内部“四减”行动。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环节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承诺时限,简单事项一律当场办结。按照“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本部门能够提供的一律取消、凡是可自行查验获取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现有材料证明的一律取消”要求,对材料的必要性进行清理论证,逐项明确取消、保留或暂时保留等清理减并措施,精简申请材料。按照“合规、合理、便捷、高效”原则,结合减材料、减环节等措施,大力压缩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9月底前)

3.推出更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制定《武隆区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推进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员工录用、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5项涉企政务服务和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企业职工退休、公民身后、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8项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便民服务;探索推出更多的企业和个人“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区政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时限202311月底前)

4.深化推进“电子证照生成和应用”。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名和证明类材料应用场景;持续加大电子证照应用的宣传工作,主动引导申请人在“渝快办”APP上完成申领工作,并告知适用场景,方便企业和群众在办事中使用;持续推广电子证明应用领域,推动居民身份证、社保卡、营业执照等一批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不见面办”,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互认。(责任单位:区政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完成时限202311月底前)

5.开展“候鸟政务”服务。制定《关于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候鸟政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每年5-9月期间,依托仙女山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场地,增设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与区旅游产业(集团)公司(度假区管委会)、仙女山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实施“候鸟政务”试点,为仙女山度假区的企业和群众开展政务咨询、接件审查、直接办理、承诺审批、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帮办代办、政策宣传等各类特色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责任单位:区政务办、区旅游产业(集团)公司(度假区管委会)、仙女山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坚持需求导向,用心用情优服务解难题。

6.服务基层。区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主动认领政务服务“一次办”事项清单131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代办事项清单85项,全面推行“一门”“一窗”服务,落实只跑“一次”,由村(社区)和乡镇(街道)代办员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推进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7.服务企业。严格落实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协会、商会)、书记区长“餐叙恳谈”、企业服务专员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现场调研,持续深入企业“送服务上门”“送政策上门”、进社区宣传,为企业提供“面对面”“一对一”保姆式全天候服务;收集企业问题、困难、需求,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协调解决,着力构建清亲政商关系,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8.服务群众。清理整合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流程,提高网办效率;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实行“一窗综办”,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持续完善24小时行政服务自助服务区,让办事群众可以通过自助服务终端进行自助办事;探索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手段,实行主动上门服务,让行动不便的群众“一次也不跑”。(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坚持担当尽责,真抓实干展作为晒实绩。

9.加强干部自身建设。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上级各项改革举措,以及各类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坚定初心使命,加深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强化主动担当的自觉,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0.争先创优赛马比拼。对照最高标准、最高要求,发挥创先争优、示范带动作用,开展“赛马比拼”活动,动态晾晒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质效、改革举措、工作成效,鼓励当标杆、作表率、创品牌、亮特色。(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1月底前)

1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每月28日前将本单位营商环境宣传报道链接报送区营商办;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看效果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宣传发布。强化公开晾晒,推动争先进位,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1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落实专人,狠抓工作落实;建立营商环境问题台账、整改台账、成效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内部工作统筹和横向沟通,共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工作调度。区营商办原则上每月开展综合调度,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每月28日前将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落实情况、问题台账,以及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开展情况报送区营商办,汇总形成工作动态、工作简报,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

(三)强化督查督办。区营商办、区纪委监委、区政务办定期不定期开展营商环境跟踪督查,重点对改革举措推进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窗口运行情况、宣传培训情况等开展督促检查;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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