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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多种媒介深入宣传,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坚持依法普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挂牌保护”等借口拒绝阻挠普查员入户登记,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坚持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落实工作责任。抽调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统计普查知识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按乡镇1人,居委会2人,村1人配备普查指导员;每50—100个普查对象配备一名普查员,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督察制度,切实做到组织、人员、责任“三到位”,确保普查内容系统完整,普查数据科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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