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府办发〔2011〕222号
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国办秘函〔2011〕38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秘函〔2011〕38号文件通知》(渝办发〔2011〕366)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政府文件刊物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印制。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国办秘函〔2011〕3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县各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办秘函〔2011〕38号文件要求,对公文和刊物用纸认真检查清理,确保自2012年1月1日起制发的文件刊物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县政府办将从2012年起,将公文用纸是否规范一并纳入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评内容。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国办秘函〔2011〕38号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刊物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印制。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要加大对《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如发现有行政机关公文用纸尚未采用国际标准A4型的,要督促其尽快采用这一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