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1504R/2020-01036 | [ 发文字号 ] | 赵家委发〔2020〕6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赵家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16 | [ 发布日期 ] | 2020-11-16 |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赵家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赵家乡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区提升”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基层党组织:
经乡党委2020年度第27次会议审定同意,现将《赵家乡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区提升”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要求、抓紧实施推进,乡组织办和督查室将适时开展督导考核。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赵家乡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
《赵家乡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区提升”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指示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区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区提升”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全乡农村基层党建整体质量和水平,现就实施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区提升”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聚焦薄弱短板,持续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实现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紧补齐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各种短板,利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全乡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实现农村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全面提质,全乡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广大党员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凸显。按区委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创建目标如下:
——到2020年底,完成基层党建规范村创建达到50%以上,完成基层党建示范村创建1个。
——到2021年底,完成基层党建规范乡创建,完成基层党建规范村创建达到100%,完成基层党建示范村创建2个。
——到2022年底前,完成党建示范乡创建。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标准条件。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制度,结合我乡实际细化基层党建规范村、规范乡乡基本标准和示范村创建标准(详见附件1、2、3、4、5)。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党组织对照基本标准,认真检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逐一加以解决,分期分批全面达到基本规范。在达到规范前提下,有条件的村对照示范创建标准,建立落实提升任务清单,积极争创示范。
(三)分步逐年推进。各村基层党组织根据全乡目标任务,结合本村实际,提出2020—2022年创建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达到规范、争创示范的工作计划,报乡组织办审核备案,乡组织办作指导。
(四)动态晋位升级。各村基层党组织每年12月前对照规范标准和示范标准进行自查,符合条件向乡党委提出验收评估申请。乡党委组建工作组,采取实地察看、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验收评估。对通过验收评估村,提交区委党建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予以通报命名。对规范村实行定期抽查,对示范村实行总量控制、竞争比选,对问题反弹、工作回潮的实行动态调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赵家乡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区提升”示范创建工作,乡党委书记邓维敏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廖予同志、乡党委副书记冉尖锐同志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按联系具体基层党组织各尽职能职责,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组织办,组织委员张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整合政策、资金和力量等,形成支持和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乡党委相关责任人要切实履职责,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各村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建强村党组织。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乡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各尽其责,共同推进。
(三)严格考核推动。乡党委通过定期检查督导、随机查访等方式,跟踪了解各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情况,并将“整乡推进”情况作为每年度对各村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各村基层党组织要将规范达标、示范创建情况纳入本村班子平时考核,与村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挂钩,确保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推动落实。农村社区领域严格按本方案抓好规范提升。
附件:1. 赵家乡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区提升”规范达标和示范创建计划申报表
2.基层党建规范村基本标准
3.基层党建示范村创建标准
4.基层党建规范乡乡创建标准
5.基层党建示范乡乡创建标准
附件1 赵家乡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区提升”规范达标和示范创建计划申报表 | ||||||||||||||
乡乡 | 规范达标时间 | 示范创建时间 | 村 | 规范达标时间 | 示范创建时间 | 备注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赵家乡 | √ | √ | 新华村 | √ | √ | |||||||||
香房村 | √ | √ |
附件2
基层党建规范村基本标准
申报单位:
考评项目 | 基本标准 | 验收方式 | ||||
实地 查核 | 访谈 了解 | 查阅 资料 | 是否 达标 | |||
基 本 队 伍 | 组织 设置 | (1)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规范设置村级党组织,正式党员3-50人成立党支部,50-100人成立党总支,100人以上经区委批准成立党委。村级设党总支、党委的,应规范设置下属党支部。 | ★ | |||
(2)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党组织。 | ★ | |||||
(3)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支部,应合理划分党小组,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 ★ | |||||
(4)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 ★ | |||||
(5)村党组织及下属党支部应按期换届。村党委、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委或党总支下属党支部是企业或者社会组织的,原则上执行3年任期;如果党组织负责人是行政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的,经乡党委研究同意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可与村党组织同步执行5年任期。 | ★ | |||||
(6)建立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乡党委对任期届满的村党组织及下属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原则上应换尽换。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 ★ | |||||
班子 建设 | (7)规范设置村党组织委员职数。村党组织应规范配备领导班子,支部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可设副书记1名;总支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党委设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纪委书记1名。 | ★ | ||||
(8)村级组织班子配备齐全、职责明确。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班子成员出现空缺及时补齐配强。 | ★ | |||||
(9)每村至少保持1名挂职本土人才、储备2名村级后备力量。 | ★ | |||||
(10)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 ★ | ★ | ||||
党员 发展 管理 | (11)严格按程序做好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注重从青年农民、致富能手、退役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注意吸收妇女入党,贫困村每2年、非贫困村每3年至少发展1名年轻党员。 | ★ | ||||
(12)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 ★ | |||||
(13)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给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 ★ | ★ | ||||
(14)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 ★ | |||||
(15)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流动党员每半年至少向村党组织汇报1次在外情况。 | ★ | |||||
(16)按规定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村党组织有关同志能熟练使用12371系统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 ★ | |||||
(17)无“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人情党员”、违规“异地入党”、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问题发生。 | ★ | |||||
基 本 活 动 | 三会 一课 | (18)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党员上1次党课。 | ★ | |||
(19)“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主题和具体方式契合党员思想和生产生活实际,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 ★ | |||||
(20)《党组织工作手册》等记录规范。 | ★ | |||||
主题 党日 | (21)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 | ★ | ||||
(22)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第一个议题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 ★ | |||||
组织 生活 会 | (23)村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 ★ | ||||
(24)组织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党员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 | |||||
(25)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向乡党委汇报情况。 | ★ | |||||
民主 评议 党员 | (26)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 ★ | ||||
(27)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表扬;对不合格党员,加强教育帮助,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限期改正等组织处置。 | ★ | |||||
谈心 谈话 | (28)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 ★ | ★ | |||
(29)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 ★ | ★ | ||||
(30)以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和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等为重点对象,做好党内关怀帮扶。 | ★ | |||||
基 本 阵 地 | 场所 设施 | (31)规范标识标牌。在村组织活动场所大门两侧,依次竖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4块吊牌,吊牌应大小一致、字体统一,党组织吊牌为白底红字,其余吊牌为白底黑字。在村组织活动场所主楼醒目位置,悬挂或喷装“便民服务中心”标识(新改建的逐步更名为“党群服务中心”),可在文字前或上方悬挂或喷装红色或金色党徽,做到庄重大方。其他确因工作和服务群众需要的,经审批后可在功能室门侧以一块告示板集中加以标识。各种标识要相对统一、易于识别、简洁美观。 | ★ | |||
(32)村服务中心以“一站式”办事大厅为主并配备相应设施。充分发挥村组织活动场所“一室多用”的综合功能,加强各类资源整合利用,广泛凝聚服务居民群众。 | ★ | |||||
便民 服务 | (33)村服务大厅根据服务群众需要,设置服务窗口,规范开展证照办理、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在大厅正面或侧面显著位置喷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字样。 | ★ | ||||
公开 公示 | (34)在村服务中心室外规范设置公示栏,定期宣传党的重大政策,按规定及时公示党务、村务、财务、服务等,规范公开工作人员情况、服务项目和程序以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 ★ | ||||
(35)坚持“一月一公开、一公开一月”,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财务公开需经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公开收支明细。 | ★ | |||||
基 本 制 度 | 重大 事项 请示 报告 制度 | (36)村级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并向乡党委报告。 | ★ | |||
“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 | (37)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经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进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 ★ | ||||
村民自治机制 | (38)制定落实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健全道德约束机制,防止泛滥号召。 | ★ | ||||
(39)落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清单”“负面清单”“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 ★ | |||||
(40)加强村级事项协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 ★ | |||||
(41)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管理、村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实现有效监督。 | ★ | |||||
(42)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约机制,依照章程设立监事会或监督小组,由集体成员代表担任。 | ★ | |||||
联系服务群众机制 | (43)规范落实村干部“一人多岗、轮流值班”、上门服务、民事代办等制度。 | ★ | ★ | |||
(44)坚持村“两委”成员入户走访制度,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 | ★ | ★ | ||||
定期听取汇报 | (45)村党组织定期听取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报告工作。 | ★ | ||||
基 本 保 障 |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 (46)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规范。 | ★ | |||
(47)投放到村的公共服务资源以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 | ★ | |||||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 (48)规范建立覆盖全体集体成员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 ★ | ||||
(49)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 | ★ | |||||
(50)建立村集体与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基于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收益分配制度,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村财乡代管、会计委托代理等办法,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民受益。 | ★ | |||||
(5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健康,实现经营年收入1万元以上。 | ★ | ★ | ||||
乡风文明建设 | (52)大力弘扬乡风文明,无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等侵蚀基层干部和基层政权的情形。 | ★ | ||||
(53)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五干净一规范”等要求落实较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进扎实。 | ★ | |||||
负面清单 | 有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验收不通过 | (1)村党组织书记空缺超过1年或上级机关单位选派村党组织书记超过2年。 | ★ | |||
(2)村里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发生非正常集访、群访事件未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 | ★ | |||||
(3)因村“两委”责任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 ★ | |||||
(4)村党组织书记、“两委”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 | ★ | |||||
(5)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在年度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度偏低,村党组织或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近三年连续排名靠后。 | ★ | ★ | ||||
验收结果 |
验收组: 验收时间:
附件3
基层党建示范村创建标准
申报单位:
考评项目 | 创建标准 | 验收方式 | |||
实地 查核 | 访谈 了解 | 资料 印证 | 是否 达标 | ||
基 本 规 范 达 标 | 基层党建规范村通过验收。 | 套用结果 | |||
战 斗 堡 垒 强 | (1)村党组织书记综合素质强、带头作用发挥好,乡党委和党员群众认可度高。 | ★ | |||
(2)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对村的各类组织、各项工作有形有效领导。在抓重大任务落实中领导作用发挥明显,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有力有效。 | ★ | ||||
(3)村“两委”班子团结有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班子及成员在年度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5%。探索实施1项以上符合本地实际、成效比较明显的党建特色工作,党建工作对周边各村党组织辐射带动作用明显。 | ★ | ★ | |||
(4)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制定积分管理等具体制度,党员队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有典型案例。 | ★ | ★ | |||
推 动 发 展 强 | (5)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效果明显,脱贫成果巩固好,“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全面实现,无未脱贫贫困户。 | ★ | |||
(6)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效果明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群众满意度高。 | ★ | ★ | |||
(7)产业发展成效好,至少有1个集中连片200亩以上或产值100万元以上的特色主导产业。 | ★ | ★ | |||
(8)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经营项目稳定,村干部带头参与经营管理,村集体经营性纯收入每年达5万元及以上,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群众普遍受益。 | ★ | ★ | |||
领 导 治 理 强 | (9)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占有一定比例。 | ★ | ★ | ||
(10)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经乡备案和村民讨论,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有操作可行性和实际约束力。 | ★ | ||||
(11)村级治理体系健全,村民小组全覆盖建有理事会,村民小组以下有院落长、党员中心户等网格体系,各类组织中党员占有一定比例。 | ★ | ★ | |||
(12)治理活动有序开展、效果明显、乡风文明、民风淳朴,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公序良俗建设成效明显,矛盾纠纷化解有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群众安全感高。 | ★ | ★ | |||
村 容 环 境 美 | (13)村党群服务中心形象美观、功能较全,面积一般在200平方米以上,能较好满足党员群众活动需求;公示栏设计美观、张贴规范,能较好展示本村形象。 | ★ | |||
(14)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较好,村道路、饮水等管护机制健全、运行良好。 | ★ | ||||
(15)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明显,村民卫生习惯良好,定期开展卫生评比,农户房前屋后常年保持清洁,庭院、院坝绿化美化建设有成效。 | ★ | ||||
(16)全村党建氛围浓厚,村活动室、主干道、重要节点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标识标牌。 | ★ | ||||
验收结果 |
验收组: 验收时间:
附件4
基层党建规范乡基本标准
申报单位:
考评项目 | 基本标准 | 验收方式 | |||||
实地 查核 | 访谈 了解 | 资料 印证 | 是否 达标 | ||||
基 本 队 伍 | 乡领导班子建设 | (1)党(工)委书记熟悉掌握党政班子成员年龄、学历、专业等,为区委研究决策提供高质量的参考,并根据班子成员具体情况明确分管工作,实现班子年龄结构和分工合理。 | ★ | ||||
(2)党(工)委书记具备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处理农村复杂问题的能力,熟悉党务工作和“三农”工作,带头实干、敢抓敢管,善于抓班子带队伍、严于律己。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善于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 ★ | ||||||
乡干部队伍建设 | (3)内设办室、事业单位(站、所)负责人基本配齐。 | ★ | |||||
(4)有空缺编制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使用编制补充人员,落实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聘)乡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 | ||||||
(5)保持乡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严格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认真落实“规范从乡借调人员”要求。 | ★ | ||||||
(6)以政治能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等为重点,加强对乡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区级以上的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 ★ | ||||||
(7)重视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 ★ | ||||||
村干部队伍建设 | (8)每年对辖区内村级班子运行情况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配备及履职情况全覆盖摸排研判,建立村党组织书记不齐不强台账,及时调整补充优化。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 ★ | ★ | ||||
(9)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在全乡范围内为每村遴选1名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储备至少2名后备力量。 | ★ | ||||||
(10)指导帮助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贫困村和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发展对象进行认真审查。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力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注重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注意吸收妇女入党。 | ★ | ||||||
(11)组织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区级以上集中轮训,对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各参加1次由乡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大力实施农村党员春训冬训,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1次。 | ★ | ||||||
基 本 活 动 | 三会一课 | (12)乡党员干部带头坚持“三会一课”,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每年为基层党员讲党课不少于1次,每月参加1次支部主题党日,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 ★ | ||||
民主生活会 | (13)乡党委班子至少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交心谈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乡党委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辖区村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 ★ | |||||
谈心谈话 | (14)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经常开展谈心谈话。 | ★ | |||||
常态长效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 (15)每年对所辖村党组织进行全覆盖摸排,做到应整尽整,采取“四个一”措施限期转化提升。 | ★ | ★ | ||||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 | (16)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村已脱贫出列,现行标准下剩余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所辖村创建为农村基层党建规范村数量高于区年度目标任务。 | ★ | |||||
基 本 阵 地 | 内设办室(站所)及人员配备 | (17)按规定设立党群工作办公室(街道、乡独立设置,乡在党政办公室挂靠设置),落实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基层党建工作。 | ★ | ||||
乡保障服务场所 | (18)改善乡干部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乡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和周转房建设,发挥作用好。 | ★ | |||||
乡公共服务中心 | (19)管好用好乡公共服务中心,整合区级各部门在基层的办事机构,规范设立“一站式”办事大厅,开展各种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 | ★ | |||||
村服务中心 | (20)建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督促指导村党组织管好用好服务中心,切实发挥作用。 | ★ | |||||
基 本 制 度 | 抓好乡党委自身建设 | (21)党委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定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问题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在作出与下级组织有关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 | ★ | ||||
(22)定期向乡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 ★ | ||||||
(2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备,无正当理由、未向上级报备不得调整。 | ★ | ||||||
抓好村级组织建设 | (24)党(工)委抓村级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落实较好,村级组织建设成效较好。建立健全提醒督促机制,确保村党组织按期换届。落实乡领导干部包村联户、入户走访、在村服务等制度,经常沉下去摸情况、查问题、办实事。乡党委书记及成员统筹建立村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定期到村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 ★ | ★ | ||||
基 本 保 障 | 经费保障 | (25)加强本级党建工作经费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村级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党员活动经费足额划拨到村。 | ★ | ||||
待遇补贴 | (26)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兑现年度绩效考核资金,按时发放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老党员生活补贴。 | ★ | |||||
关心关爱乡村干部和党员 | (27)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推荐宣传表彰优秀乡村干部先进典型,彰显榜样力量,激励新担当新作为。 | ★ | |||||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 (28)督促指导村党组织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认真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试行)》(武委农工组发〔2020〕3号)要求,对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在集体经营性收入中按程序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对有贡献的村组干部进行奖励。 | ★ | ★ | ||||
负面清单 | 有负面清单内情形之一的,创建基层党建规范乡验收不通过 | (1)上年度区委对乡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等次为“一般”及以下。 | ★ | ||||
(2)辖区内涉黑涉恶、非法宗教等问题突出,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 | ★ | ||||||
(3)辖区发生非正常集访、群防事件未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 | ★ | ||||||
(4)因乡党委责任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 ★ | ||||||
(5)乡领导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 | ★ | ||||||
验收结果 |
验收组: 验收时间:
附件5
基层党建示范乡创建标准
申报单位:
考评项目 | 创建标准 | 验收方式 | |||
实地 查核 | 访谈 了解 | 资料 印证 | 是否 达标 | ||
基本规范达标 | 基层党建规范乡通过验收。 | 套用结果 | |||
领导班子过硬 | (1)党政领导班子结构合理,班子中40岁左右的干部占总数1/5到1/4左右,其中35岁左右的干部有一定数量,具有村党组织书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乡事业编制人员和乡工作经历的干部占比合理。根据专业优势、个人特长进行合理工作分工,整体战斗力强。 | ★ | ★ | ||
(2)党政班子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农村工作各项部署要求。 | ★ | ★ | |||
(3)党政班子团结共事、勤政务实、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干事创业氛围浓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健全,民主集中制较好落实,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辖区政治生态良好。 | ★ | ★ | |||
队伍建设过硬 | (4)配齐配强内设办室、事业站所负责人,编制空缺超过6个月的数量占比较低。党群工作办公室职能职责清晰,专职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较强、农村基层党建业务熟。 | ★ | ★ | ||
(5)重视干部培养,有一定数量的乡年轻干部纳入区优秀年轻干部库,并参加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有一定成效。 | ★ | ★ | |||
(6)乡村干部主动作为、大胆创新、敢于担当的氛围浓厚。 | ★ | ||||
(7)抓好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回引在外经商创业成功人士、乡贤等到村任职兼职、助力地方发展。 | |||||
管党治党过硬 | (8)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亲自抓、亲自管、第一责任落实到位,党(工)委成员齐抓共管、包村联村、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党员干部队伍风清气正,上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获“较好”及以上等次。 | ★ | |||
(9)每年按要求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应排尽排,应整尽整,问题整改到位,通过区级检查验收。 | ★ | ★ | |||
(10)在党员队伍建设及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集体经济等方面,至少有1项在全区有影响力的特色做法。 | ★ | ||||
改革发展过硬 | (11)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抓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农村重点工作,高质量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措施有力有效。 | ★ | |||
(12)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排名靠前,在同组前50%以内。 | ★ | ||||
(13)辖区内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每年村村达到1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占比超过30%。 | ★ | ★ | |||
(14)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引领农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 |||||
(15)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全面进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成效,持续推进“孝贤洁序”公序良俗建设,广泛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新乡贤、最美庭院、清洁家庭等文明评比活动。大力挖掘和传承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乡村文化振兴。重视和支持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 | |||||
基层组织过硬 | (16)所辖村党组织有一定比例创建为“基层党建示范村”,其中:所辖村为2-4个的,至少创建1个示范村;所辖村为5-9个的,至少创建2个示范村;所辖村为10个及以上的,至少创建3个示范村。 | ★ | |||
(17)辖区内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较强。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有一定数量的在村挂职本土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有一定数量的村干部符合参加乡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条件。 | ★ | ||||
(18)辖区内农村党员发展三年规划落实较好,农村党员结构逐年优化。 | ★ | ||||
验收结果 |
验收组: 验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