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1504R/2020-01012 | [ 发文字号 ] | 赵家府发〔2020〕73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民政(社会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赵家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0-08-14 | [ 发布日期 ] | 2020-08-14 |
重庆市武隆区赵家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和联合服务管理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乡级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卫生法律法规规定,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报告、评估评级、医疗救治、健康服务和社会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患者和社会公众的权益。根据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组建我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和联合服务管理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赵家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
组 长:廖 予 乡长
副组长:梁 全 乡政法书记
陈 静 副乡长
成 员:任幼林 乡党政办负责人
陈忠伦 乡纪委副书记
刘 瑜 乡平安办主任
代玲玲 乡卫健办负责人
张仲云 白马水陆派出所所长
刘 明 乡卫生院院长
曾小林 新华村委员会主任
陈小兵 香房村委员会主任
综合管理小组负责组织辖区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筛查评估、收治管理、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于乡卫健办,由代玲玲负责日常事务。
二、各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小组成员如下:
(一)新华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小组:
组 长:曾小林 新华村委员会主任
成 员:王 灿 白马水陆派出所民警
任艮川 乡卫健办工作人员
熊尚峰 精防医生
黄廷昌 综治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村委会,由村委会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综治专干负责日常事务。
(二)香房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小组:
组 长:陈小兵 香房村委员会主任
成 员:王 灿 白马水陆派出所民警
任艮川 乡卫健办工作人员
熊尚峰 精防医生
张先伦 综治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村委会,由村委会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综治专干负责日常事务。
各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小组主要负责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测预警、救治救助、随访管理等工作,组织做好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先期应急处置,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及时报告乡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协助监护人、乡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送医治疗。
重庆市武隆区赵家乡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