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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赵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20-10-13

各村委会、乡辖各办室:

为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与相关设施相互妨碍问题,保障全乡用电安全,使电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实际,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赵家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冉尖锐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晓波 乡经发办负责人、林业站站长

成  员:刘乡 应急办负责人

        贺友贵乡建环办负责人

        曾小林新华村民委员会主任

        陈小兵香房村民委员会主任

        张小兵乡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经发办,办公室主任由陈晓波同志兼任,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有关电力线路沿线群众护线。

二、职责分工

乡经发办负责协调指导各村共同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调解处理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引起的各种矛盾纠纷;组织查处发现的电力设施保护相关违法行为;负责制定和部署全电力设施保护重大工作方案;协调解决重大电网隐患;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新华村、香房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组织各农业社社长每月定期排查,并将每月的排查情况定期上报乡经发办。主要排查内容为:电线有无因风吹发生缠绕、有无电线杆因滑坡发生倾斜、有无树枝大量覆盖电线等一切可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

乡应急办分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建立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快速反应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及时开展隐患消除工作。对危及电力设施构成隐患的或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其及时消除隐患;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乡建环办负责严把土地使用规划、审批关,防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危及电网运行安全的建筑物、构建物及种植植物和禁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规划或审批任何建设或其他危及电网安全的地上建筑项目,并依法查处违法用地。

乡司法所负责协调解决一切因供电设施维护所引起的纠纷,积极引导民众配合片区供电所工作,并为其故障处理创造良好的条件。

乡林业服务中心负责配合片区供电所做好架空输电线路树障清理工作,及时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为树障整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

重庆市武隆区赵家乡人民政府

20209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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