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1651B/2021-00027 | [ 发文字号 ] | 文复府发〔2021〕3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文复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9 | [ 发布日期 ] | 2021-04-26 |
重庆市武隆区文复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文复乡清理无人居住废旧 房屋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现将《文复乡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文复乡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推进方案
按照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武农发〔2021〕17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行动,以村为单位,分户建立底数台账,摸清闲置宅基地情况,解决房屋因长期无人居住而呈现的脏、乱、差等状态,提升房屋整洁美观和安全度,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为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夯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以长期无人居住的废旧房屋为清理对象,以试点示范为带动引领、面上渐次推进、全域铺平铺开的方式,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先易后难、统筹推进,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废旧房屋的专项清理行动。
(一)开展全面摸排
对长期无人居住的废旧房屋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破旧房屋的闲置利用情况(闲置时长、闲置原因等)、房屋外观外貌及质量安全、使用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基础信息,建立分户分宗台账并逐步完善。
(二)开展房屋归整
将废旧房屋的清理工作与农房安全排查行动等工作统筹安排,与美丽宜居乡村打造、美丽庭院建设、发展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有序组织开展无人居住破旧房屋的归整工作。引导房主对房屋自行规整。加强农房安全管理。
(三)开展房屋盘活利用
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整治。鼓励村集体和农民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三、工作措施
(一)组建工作推进专班。各村由村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安排1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督促落实清理任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二)建立协作运转工作机制。乡农服中心牵头抓总,乡建环办、乡应急办依据各自职能,与乡农服中心密切配合,统筹推进清理等各项工作。
(三)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采取季调度、半年通报方式,适时通报工作进度。各村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分户分宗的废旧房屋清理基础台账,按“一户一策”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确定1名联络员,定期上报清理工作进度。
(四)建立督促指导机制。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是“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更是各村人居环境评估考核和年度工作排位的重要依据,乡农服中心定期开展实地监督考核和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工作推进不脱节、不断档。
(五)开展专题调研。按照边清理、边总结、边完善的要求,及时开展实地调研。各村要实时开展阶段性工作评估,及时挖掘发现、提炼总结经验做法,通过专项清理,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提供丰富的实践基础。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全面调查、摸清情况、掌握底数阶段。明确清理对象为三年以上无人居住、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总体呈现废旧观感,影响了整体人居环境提升的闲置、废旧房屋。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废旧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全面掌握区域内的废旧房屋基本情况。
(二)试点示范
启动实施、抓点带面、初见成效阶段。重点锁定乡村振兴重点村、第三档村等成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区域、人口聚居程度较高区域开展试点示范。
(三)全面推进
整体推进、全面覆盖、成效显著阶段。往面上渐次推进,采取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有效解决废旧房屋所带来的突出问题,有效盘活利用无人居住的闲置房屋,至2025年取得明显成效,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五、工作要求
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置,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要严格对照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压实责任,因地制宜开展清理工作;要做好部署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政策,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要精心组织摸底排查,准确、全面掌握基础情况。各村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乡农服中心。
联系人:陶 军,电话:77749012,邮箱:1045100441@qq.com
附件:1.文复乡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情况汇总表
2.文复乡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情况分户统计表
附件1
文复乡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村名称 | 摸排房屋情况 | 规整房屋情况 | 新增盘活利用情况 | ||||||||
宗数 | 宅基地面积(㎡) | 房屋面积(㎡) | 累计(处) | 本季新增(处) | 出租 | 经营(含自主、合作、委托等方式) | 复耕复绿 | ||||
宗数 | 面积(㎡) | 宗数 | 面积(㎡) | 宗数 | 面积(㎡) | ||||||
填报人:联系电话:
说明:1.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2.无人居住废旧房:满足房屋3年及以上无人居住、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外观呈现废旧观感的闲置废旧房屋。3.新增盘活利用情况:出租为整户出租用于生产生活或经营;经营:主要为户主以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开展农家乐、小卖部、修理部、乡村旅游等经营;复耕复绿到统计之日计算,已经完成复耕复绿工程主要工作。4、报表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上报乡农服中心。
附件2
文复乡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情况分户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农户姓名 | 所在村社 | 摸排房屋情况 | 规整房屋情况 | 新增盘活利用情况 | ||||||||
宗数 | 宅基地面积(㎡) | 房屋面积(㎡) | 累计(处) | 本季新增(处) | 出租 | 经营(含自主、合作、委托等方式) | 复耕复绿 | |||||
宗数 | 面积(㎡) | 宗数 | 面积(㎡) | 宗数 | 面积(㎡) | |||||||
填报人:联系电话:
说明:1.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2.无人居住废旧房:满足房屋3年及以上无人居住、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外观呈现废旧观感的闲置废旧房屋。3.新增盘活利用情况:出租为整户出租用于生产生活或经营;经营:主要为户主以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开展农家乐、小卖部、修理部、乡村旅游等经营;复耕复绿到统计之日计算,已经完成复耕复绿工程主要工作。4、报表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上报乡农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