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桐梓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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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1694Q/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桐梓府发〔2023〕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桐梓镇
[ 成文日期 ] 2023-02-06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重庆市武隆区桐梓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辖各单位、各办

我镇自2019年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村居、镇级各单位、各积极推进,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重庆市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殡组发〔2022〕1号)、《重庆市武隆区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巩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的通知》(武殡组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切实做好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相关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工作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殡葬领域有关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这充分显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殡葬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展现了党中央深化改革创新、切实解决老百姓关心突出问题的坚强决心,为新时代坚持和深化殡葬改革、加强违法违规墓地治理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顾全大局,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违建墓地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违建墓地问题不解决,不利于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不利于营造良好社风民风。各村居、相关站所办室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深化违建墓地整治专项行动,抓好专项整治成果巩固,进一步破除殡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加大殡葬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扎实抓好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工作

(一)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回头看村居要继续加强排查,重点加强对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规划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等三沿六区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对整治不彻底的违建墓地,要加大力度持续整治。要坚决遏制违建墓地新增,对新增违建墓地坚持零容忍,确保零增长,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

(二)加快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我镇拟定在2025年前完成一个本辖区内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点)建设,补齐公益性殡葬短板,形成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安葬为导向的安葬服务供给格局,满足群众文明丧葬需求。

(三)强化殡葬服务管理。各村居要加强对辖区内殡葬服务管理工作,建立辖区居民逝世报告制度,落实村(社区)殡葬管理信息员,建立完善殡葬信息台账,推进殡葬服务管理规范化;各村居、应急办要加强辖区内石材加工厂、建墓经营者的管理,引导丧事办理者不建硬化、石化墓,杜绝建大墓、豪华墓现象,确保辖区内不再出现违建墓地。

(四)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各村居要倡导辖区群众,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的节地生态葬。土葬改革区条件成熟的村居,可先行试点推行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的安葬方式,设立节地生态公墓(或集中安葬点),引导和鼓励遗体、骨灰集中安葬(放)。

(五)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十四五”期间,我镇将把树立殡葬新风纳入文明村创建工作,作为基层治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村居要广泛开展殡葬除陋习树新风集中宣传。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弘扬新风正气。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基层群众组织作用,将厚养礼葬、文明丧葬纳入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引导树立殡葬新风尚。

三、压实责任,确保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全殡葬改革,持续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我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站所、办室任成员的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研究解决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于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由社事办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健全完整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完善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压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巩固整治成果,做好辖区内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村居、办室站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整治专项行动主体责任;各村居要抓好直接责任,具体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整治成果巩固工作有序开展。

(三)落实督查检查。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镇纪委、党群办组成督察组,开展不定期专项督查检查,加强监督指导。

(四)建立考核机制。将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居年度目标考核各村居要指派专人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对于敷衍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漏报、瞒报、虚报、谎报等情况,严肃问责。


重庆市武隆区桐梓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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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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