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土地乡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办公室(中心):
经乡十七届委员会第48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武隆区土地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居民建房占用林地管理的通知》(土地府发〔2021〕88号)和《重庆市武隆区土地乡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土地府发〔2021〕118号)。
以上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废止。
重庆市武隆区土地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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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土地乡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办公室(中心):
经乡十七届委员会第48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武隆区土地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居民建房占用林地管理的通知》(土地府发〔2021〕88号)和《重庆市武隆区土地乡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土地府发〔2021〕118号)。
以上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废止。
重庆市武隆区土地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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