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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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5771561303/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石桥府发〔2023〕10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石桥乡
[ 成文日期 ] 2023-01-12 [ 发布日期 ] 2023-01-18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桥乡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区总林长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我乡制定了《石桥乡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实施方案》,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桥乡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基层森林防火群防群治积极作用,调动广大农户自觉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重庆市武隆区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工作方案(试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十户联防”的方式,充分发挥基层人民群众力量,防范违规野外用火,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违规野外用火,形成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降低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

三、工作内容

(一)科学划定联防小组。各村组织辖区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按照“相邻相近、便于管理、守望相助、相互监督、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落实属事属地责任,将每10户左右的农户划分为1个联防小组,每个联防小组通过成员户推选的方式确定1名敢于担当、责任感强、热心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人员为联防组组长。

(二)共建共管联防机制。全乡通过成立森林防火联防小组、签订承诺书的方式,构建“乡镇(街道)+村(社)干部+村民小组组长+联防组组长+联防小组成员户”的森林防灭火“五级”防控网络。形成联防小组成员户自觉履行森林防火联防义务,主动在森林防火方面互相督促、互相宣传、互相提醒、互相救助的共建共管联防机制。

(三)压紧压实联防责任。各村组织签订《森林防火“十户联防”承诺书》,联防组长承担森林防火劝导、报告、宣传的职责,对本联防小组内成员户的承包经营的林区火灾风险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成员户及时清理林下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对进入林区吸烟、违规野外用火等行为进行劝阻。

(四)建立落实奖惩机制。各村结合工作实际,修订村规民约等方式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因联防户自我约束或对其监护对象监管不力,在联防区域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火情火灾造成损失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对肇事者进行执法处罚,其他联防小组成员负连带责任;联防小组全员在火源管控、火情火灾扑救、火案侦破等方面表现突出,乡政府将对其进行表扬表彰或在森林防火经费中列支部分经费,进行奖励。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2月6日前)。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宣传标语、宣传栏、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十户联防”工作要求和重要意义,提高村民参与的积极性,统一干群思想认识。

(二)合理分组(2月6日-10日)。各村(社)干部全面摸排本村(社)现有的村民户数,结合区域实际,通过召开会议,将相邻10户左右农户分为一组,划定联防区域,推选一名联防组长,形成联防机制。

(三)落实责任(2月16日前)。各村(社)建立联防小组,以联防小组为单位,签订森林防火“十户联防”承诺书,形成长效机制。各联防小组按照承诺书承诺内容,联防联治,形成合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十户联防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合理安排部署十户联防工作。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广泛宣传教育,让联防农户明白“十户联防”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性,让成员相互约束,并自发地预防森林火灾。

(二)强化目标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十户联防”工作将纳入林长制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开展被动、任务推进缓慢和工作质量不高、宣传效果不好的村社,将在林长制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进行扣分。

(三)强化档案收集,及时归档管理。务必按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全面推行森林防灭火“十户联防”工作制度。各村在1月16日前签订完成联防承诺书,全面登记,建立台账管理。乡政府于1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武隆区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台账交区林业局应急管理科。


附件:1. 武隆区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工作制度(试行)

      2. 武隆区森林防火“十户联防”承诺书(参考)

      3. 武隆区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工作台账


附件1

武隆区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工作制度(试行)

为充分发挥基层森林防火群防群治积极作用,调动广大农户自觉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决打赢森林防火的人民战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该制度。

第一条 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即按照“相邻相近、便于管理、守望相助、相互监督、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原则,把相邻的10户左右农户组织起来,成立森林防火联防小组,夯实森林防火基层联防机制。

第二条 每个联防小组推选一名联防组长,联防组长需要熟悉本组情况和森林防火工作要求,优先选择村组干部或党员(村民)代表,其余农户为联防小组组员。

第三条 联防小组全员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严格做到“八个不”:1. 不在禁火区内烧荒炼山、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爆破、焊接、焚烧垃圾;2. 不在禁火区内吸烟、乱丢烟蒂和火种;3. 不在禁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焚香点烛、烧纸钱;4. 不在禁火区内野炊、烧烤、燃烧篝火、玩火、烧火取暖;5. 不违法进入禁火区开展生产用火;6. 不在禁火区使用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机械设备;7. 不在禁火区烧蜂、烧山驱兽;8. 不违反民居、民宿、酒店消防管理规定。

第四条 联防小组全员要自觉履行以下联防义务:1. 做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宣传;2. 加强痴、 呆、傻、聋、哑、精神病、70岁以上老人、16岁以下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看护和流动人员的监管;3. 加强对联防户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督;4. 及时劝阻外来人员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的行为;5. 发现违规违法野外用火的,立即制止并向联防小组长、村(社区)、乡/镇政府/街道报告或拨打77777119报警;6. 一旦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第五条 因联防户自我约束或对其监护对象监管不力,在联防区域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火情火灾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以下责任:1. 肇事者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2. 其他联防户按村规民约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联防小组全员在火源管控、火情火灾扑救、火案侦破等方面表现突出,经其他联防组员共同推举,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表扬表彰、经费奖励等,所需经费在森林防火经费中列支。


附件2

武隆区森林防火“十户联防”承诺书(参考)


本人承诺作为联防小组成员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严格做到“八个不”:

1. 不在禁火区内烧荒炼山、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爆破、焊接、焚烧垃圾;

2. 不在禁火区内吸烟、乱丢烟蒂和火种;

3. 不在禁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焚香点烛、烧纸钱;

4. 不在禁火区内野炊、烧烤、燃烧篝火、玩火、烧火取暖;

5. 不违法进入禁火区开展生产用火;

6. 不在禁火区使用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机械设备;

7. 不在禁火区烧蜂、烧山驱兽;

8. 不违反民居、民宿、酒店消防管理规定。

本人承诺作为联防小组成员自觉履行以下联防义务:

1. 做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宣传;

2. 加强痴、 呆、傻、聋、哑、精神病、70岁以上老人、16岁以下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看护和流动人员的监管;

3. 加强对联防户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督;

4. 及时劝阻外来人员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的行为;

5. 发现违规违法野外用火的,立即制止并向联防小组长、村(社区)、乡/镇政府/街道报告或拨打77777119报警;

6. 一旦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联防小组一份,村(社区)委员会一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份。

联防小组长签字:

联防小组成员户主签字:


附件3

武隆区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工作台账

乡镇街道

联防小组

组长(电话号码)

户主名

是否签订承诺书

例:石桥乡

贾角村

杉树坪组

1联防组

张三xxxxxxxxxxxx

李四、王麻子小明、小红















































































文件下载:

石桥府发〔2023〕10号关于印发石桥乡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实施方案的通知(电子公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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