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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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5771561303/2022-00069 [ 发文字号 ] 石桥府发〔2022〕73号
[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石桥乡
[ 成文日期 ] 2022-06-14 [ 发布日期 ] 2022-06-15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乡辖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持续推动全乡深化打击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区联席办根据武隆实际制定了《武隆区公安局关于举报及主动上缴非法枪爆危物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为有效做好宣传相关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联席办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网上网下相结合、坚持打击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全力开展打击整治枪爆危“大宣传”工作,织密宣传网,推进构建起全民参与的打击整治枪爆危违法犯罪的格局,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整治枪爆危违法犯罪“大宣传”行动,实现全民知晓、全民参与、全民抵制非法枪爆危物品的浓厚氛围,提升全民反对、抵制非法枪爆物品意识。切实发挥宣传效能,实现重大枪爆危案件明显遏制,非法枪爆危物品存量明显减少,枪爆危重点领域明显规范,枪爆危治理能力明显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坚决防止有重大影响的枪爆危案事件,坚决防止暴恐分子和极端人员获取利用枪爆危物品实施犯罪活动,坚决防止重大活动及敏感期“打响”“炸响”。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温丽萍  乡长

副 组 长:陈廷龙  人大主席

          高建新  专职副书记

          冉义明  政法委员、副乡长

          范玉伟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陈  建  纪委书记

          田  涌  武装部长、副乡长

          杜坤牧  组织委员

          杨世兰  副乡长

成    员:党政办、平安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居)委会、主任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平安办,由平安办牵头,负责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平安办制定宣传方案,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宣传工作,牵头督导各村(居)宣传工作,负责宣传资料的发放。

(二)党政办。指导督导各村(居)打击整治枪爆危违法犯罪的宣传工作,并将宣传工作作为打击整治枪爆危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指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

(三)司法所。对打击整治枪爆危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

(四)各村(居)。负责本辖区宣传单的发放、横幅悬挂、通告张贴等具体宣传《通告》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院坝会、居民会等多轮次对《奖励办法》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

五、工作措施

(一)突出通告主题,丰富宣传内容。本次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非法枪爆物品严重危害,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传统模式与创新手段相结合,创新工作思路,丰富活动内容,拓宽活动形式,深化活动内涵,务求取得实效。各村(居)要会同派出所民警组织人员深入街道、社区、村社、车站等场所、非法狩猎重点地区、烟花爆竹私制重点村社和涉枪从业单位,广泛张贴《通告》,做到各村、社区、小区、楼道等公共区域进、出口张贴全覆盖。各村(居)要结合上门走访、召开村民会、居民会等形式按照一户一张的标准发放宣传单,确保全覆盖,宣传单存根联由居民、村民签字后交乡平安办存档备查。

(二)创新工作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多板块、多轮次宣传工作,力争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声势,做到通告内容家喻户晓。派出所要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日常安全监管、一标三实采集等工作,通过法制大讲堂等方式组织开展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抵制非法枪爆危物品活动,在全乡迅速形成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提升全民反对、抵制非法枪爆物品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推动。依法收缴非法枪爆危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主动抵制非法枪爆危物品是推动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实际行动,也是推进构建起全社会参与的打击整治枪爆危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各村(居)、乡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组织开展《通告》、《奖励办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牵头完成各项宣传任务。

(二)明确工作纪律,严格宣传考核。各村(居)、乡辖各单位要严守宣传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防形成负面效应和影响。各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接受采访、报道,不得私自对外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三)加强督导,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乡纪委要组织平安办、派出所、宣传办、对各村(居)的《通告》张贴、标语悬挂、宣传单的发放、景区的宣传、媒体宣传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未按标准张贴、悬挂,群众不知晓的进行通报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

(四)有序组织,加强信息报送。接此通知后各村(居)要立即部署,做好宣传准备。请各村(居)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到乡平安办110办公室领取宣传资料并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相关《通告》的张贴、横幅的悬挂、宣传单的发放等工作务必于630日前完成,注意收集宣传工作图片资料。宣传单存根联需群众签字后与宣传工作图片报乡平安办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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