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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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5771561303/2022-00063 [ 发文字号 ] 石桥府发〔2022〕67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石桥乡
[ 成文日期 ] 2022-05-20 [ 发布日期 ] 2022-05-31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桥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机关各办公室、站、所、中心:

现将《石桥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2520


石桥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市、区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硬措施)的落实,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根据重庆市武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武隆安委办发〔202227)文件要求和乡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大检查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乡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为重点,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围绕两重大一突出,全面强化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精准查找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发生,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构

成立石桥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的工作指导。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检查,并通报十五条措施落实检查情况。

组  长:史禄科  党委书记

        温丽萍  党委副书记、乡长

组长:陈廷龙  人大主席

        冉义明  政法委员、副乡长

        范玉伟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陈  建  纪委书记

        田    武装部长、副乡长

        杜坤牧  组织委员

        杨世兰  副乡长  

员:机关各办公室,乡级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于乡应急办,由冉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乡应急办陈兴华、蒋小松两名同志为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1. 由乡应急办、派出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货车超载超限、农客车超员超载、无证驾驶、农村三轮车超员、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管控和农村道路安全。

2. 由乡应急办、建环办、重点办等项目有关办公室负责,重点排查乡辖区内在建项目工程安全隐患。

3. 由乡应急办负责,重点排查乡辖区内消防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烟花爆竹、各地灾点安全隐患。

4. 由乡经发办重点排查永树液化气销售零售店、乡辖区内各类餐饮店使用液化气安全隐患。

5. 由乡文旅服务中心负责,重点排查整治高风险旅游项目设施安全、天池桃源、谭家庙安全隐患。

6. 由乡林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面排查乡辖区内森林防火安全隐患。

7. 由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重点排查石桥环湖区域内的非法捕捞、下河游泳、每年31-630日期间禁止垂钓等安全隐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行动,自查自改。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和乡辖各企业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种事故灾害教训,结合属地实际和近期易发多发事故灾害类型,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明确重点内容,细化任务措施,确定排查方式,压实各方责任,立即启动并全面持续开展自查自改。自查问题要建立台账清单,对本级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工作时限: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二)坚持动真硬碰,严格督查督办。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方式方法,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紧盯事故多发易发区域领域,对检查中发现安全违法行为的企业要敢抓敢管、较真斗硬,切实把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工作时限: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三)抓好工作统筹,严肃工作纪律。要把握好政策基调,高质量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既要抓紧时间务实推进大检查,又要杜绝运动式、简单化、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要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杜绝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工作时限: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附件

石桥乡安全生产大检查任务分解责任表

十五条硬措施

重点任务分解

工作要点

责任单位

备注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落实《重庆市武隆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各村(居)考核的重要内容。

15月底,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责任、有指标、有部署、有推进、有考核五有责任制。

党政办、应急办


2)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加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等约束性指标权重,并逐步提高。

35月底,建立考核考评、晋升考察、代表推荐、评先评优安全必查工作机制。

2.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机制,及时组织传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各支部学习和乡村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1)建立跟进学习机制,及时传达学习研究贯彻。

党政办、应急办、各村(社区)党支部


2)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专题学习1次。

3)纳入乡村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3.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大问题,带头示范落实现场调研、专题部署、化解突出问题。其他党委成员要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办公室安全工作。

1)负责人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季度实地开展调研检查1次;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职情况汇报。

党政办


2)班子成员按照职责,细化党委部门(单位)支持保障重点措施。

4.党委专题研究落实十五条硬措施有关工作。在20225月上旬前,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十五条硬措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方案,明确党委成员相关工作职责,研究解决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具体问题。

5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党委成员工作职责,专题研究解决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具体问题,并召开动员部署会(可党委、政府联合召开)。

乡党委负责


5.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在企业车间、建设工地、村居社区、景区等基层单位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每季度和重要时段、重要事项开展1次安全宣传发布(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或集中采访);每日在区级以上主流  媒体(电视台、报纸、网站、手机报、微信等)发布1条以上安全新闻或工作动态。

1)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

应急办、各村(居)委


2)每季度、重要时段、重要事项主动开展安全宣传发布(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或集中采访)。

3)每月在区级以上主流媒体(电视台、报纸、网站、手机报、微信等)发布1条以上工作动态。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6.乡政府制定出台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任务清单,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专题汇报,并加强督查检查。

15月底,建立职责清单年度任务清单。班子成员每半年向政府常务会述职。

乡政府、应急办、经发办、派出所、建环办


2)至少每月专题研究1次,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可分行业制定实行两图上墙”“挂图作战(安全隐患图、隐患整治进度图)。

26月底,形成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行业协同监管机制。

7.主要负责人要每月研究调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组织解决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其他负责人要坚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督导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1)主要负责人每月开展1次调研检查,组织1次专题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班子成员


2)其他负责人坚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

8.20225月上旬前,组织开展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制定落实十五条硬措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工作方案,明确班子成员相关工作职责,并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15月上旬,组织风险研判,制定管控措施。

乡政府全体职工、乡级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


25月上旬,出台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可党委、政府联合召开)。

9.创造条件推动各级安委会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职责,定期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加强辖区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督查检查。

16月底,建立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强化统筹协调、督查检查和考核奖惩职责。

应急办


2)建立定期与重要时段、重大活动、重大变化情况风险研判机制。

10.强化本级行业部门监管力量配备和条件保障,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监管职责。

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设置或明确安全监管机构,配备足够监管力量。(同时按三个必须要求,落实相关机构或下属单位监管职责)

应急办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1.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设施工、交通运输,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高度危险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依法追究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月底,全面排查打击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设施工、交通运输,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7月后,对未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开展明查暗访、追责问责。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切实推动长期抓标准化建设、日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重点抓一线责任制、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组织制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1)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建立并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3)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长期抓标准化建设、日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重点抓一线责任制、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

13.20225月中旬前,所有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制定落实十五条硬措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分层级、分岗位落实工作职责和操作办法。30人以下小微企业要按照主管部门制作的风险明白卡抓好落实。

15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动员部署。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5月底,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风险明白卡,督促指导小微企业抓好落实。

14.严格落实企业挂牌公示三个责任人、重大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负责人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履职要求。分级分类完善重点管控企业(管护单位)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企业单位负责人三个责任人挂牌公示,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更新;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每月至少指导检查2家以上挂牌企业(单位),督促整改2个以上突出问题隐患,协调解决2个以上安全管理难题。对弄虚作假、搞挂名负责人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1)按照企业规模、风险等级对应各级行政负责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调整优化挂牌企业数量,避免一人承包现象,进一步完善三个责任人、重大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负责人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的挂牌公示。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每月至少指导检查2家以上挂牌企业(单位),督促整改2个以上突出问题隐患,协调解决2个以上安全管理难题。努力做到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每半年检查挂牌企业全覆盖。

15.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必须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重特大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各级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

1)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必须调查追究集团主要负责人责任。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对重特大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负责人,严格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各级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

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6.各监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十五条硬措施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查思想认识、查履职尽责、查监管执法、查风险管控、查隐患整治,找出差距、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大检查,推动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地。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17.聚焦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化品、燃气、非煤矿山、工贸、文旅、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重大隐患整改由区安委会和上级集团公司挂牌督办,严格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1)行业部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严格风险排查管控和隐患整治。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严格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

18.聚焦一线从业人员安全行为,全面检查一线责任制的推广落实情况。20223月底前,全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燃气、电力、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完成一线责任制试点工作;6月底前,实现全市所有行业领域企业一线责任制全覆盖。

6月推进完成一线责任制工作。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19.对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燃气、原油、成品油管道被人员密集场所占压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区域开展风险评估,并落实管控措施。

1)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隐患整治,即查即改问题隐患。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对于油气高后果区,全面开展风险评估,明确管控措施,推动彻底整改。

20.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严肃查处,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

严厉查处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的重大隐患,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1.综合督查组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在区政府常务会、安全例会及媒体上曝光。专项整治排名连续落后、事故反弹严重并居全区前列、督办问题查处整改不力、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在全区例会上作末位发言。对事故多发频发、发生较大事故或重大险情、责任落实不力的,交办督办、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和追责问责。

1)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警示曝光,实行事故多发区县、部门、企业排名曝光。

乡镇(街道)政府及其安委会


2)实行末位发言制度。

3)严格交办督办、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和追责问责。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22.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1)严格安全三同时,将安全投入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高危企业及涉危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承包、承租生产经营场所、项目、设备必须具备安全条件和资质。

2)高危企业及涉危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承包、承租生产经营场所、项目、设备必须具备安全条件和资质。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23.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

9月底完成违法分包转包专项执法检查,从严整改。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4.严查资质方责任,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依法追究资质方的责任。

6月底,全面完成自查整改。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查资质方的责任。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5.强化国有企业关联方管理,国有企业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分包单位、管理输出项目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的不得盲目承接相关业务。对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通报其上级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将分包、管理输出、联合建设项目纳入企业统一管理。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重奖群众举报,严格责任追究。对相关违法行为要通报其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26.用工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落实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企业将劳务派遣人员、专业承建人员、临时服务人员以及实习试用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一线责任制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7.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

强化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安全培训责任岗。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8.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要重点加强安全监管,重点核查企业危险岗位雇佣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培训情况。对劳务派遣人员两不管开展执法检查和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人员死亡的,要调查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

1)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务人员开展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对劳务派遣人员造成事故的,要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实行双查问责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29.严格履行管行业必须管打非治违的职责,建立有队伍、有装备、有保障、有机制的安全生产常态化综合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围绕本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级各部门建立打非治违机制,确保有队伍、有装备、有保障、有机制,常态化开展打非工作。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30.突出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渔船非法运营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

1)各行业要从严从重打非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对打非不力,措施不严的要追究责任,公开曝光。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31.定期核查日常监管执法情况;定期抽查核查部门、乡镇(街道,园区、景区等功能区)日常监管执法情况。区安委办每月通报、每月排名各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情况

区安委办每月通报执法情况,实施重点警示和督办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32.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坚持执法清零,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对同类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实施从重处罚;对受到处罚拒不整改的,依法按日实施连续处罚。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严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

1)围绕两重大一突出,全面推行执法三部曲,在执法清零基础上提升执法强度,坚决解决查不出问题、下不了狠手、收不到实效的问题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2)实行重点企业重点监管,落实不整改按日计罚,对严重违法行为实施行刑结合

33.组织专家开展常态化服务,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组织专家成立联合指导组深入深入重点乡镇(街道)、重点企业帮助培训和诊断检查,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和提升方案。各监管部门对安全基础底子薄、技术管理水平弱、监管人员经验少的小微企业,组织安全专家或技术骨干定期开展集中指导,帮助解决本质安全短板难题。在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举办各类竞赛、展会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提前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测评价,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不予举办或延迟举办。

常态化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大型活动必须进行安全检测评价。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34.创新利用在线远程巡查、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盗采、冒险作业、管理不落实等违法行为,对关停矿山要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或巡查,严防明停暗采。

创新监管途径、方法、措施,确保发现得了问题,管能到位落地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35.落实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编制,配备与行业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执法力量,规范委托执法。

配齐配强执法力量。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36.建立健全执法审核、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全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培训,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置,提升执法队伍履职能力。加强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力度,确保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落实执法相关制度,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37.研究制定乡镇(街道,园区、景区、港区等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和能力规范化建设实施标准,推动出台实施意见。全区各级组织、机构编制、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加强人员、资金等保障,利用租赁、购买等方式强化基层应急管理执法车辆保障。

加强乡镇基层应急能力五有八化建设,全面完成年度达标任务。

乡镇(街道)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


38.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回头看,核查安全监管执法队伍配齐建强情况,对不符合中央改革精神、简单撤并队伍、减少执法人员的错误做法予以纠正。

12月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回头看,对简单撤并队伍、减少执法人员的错误做法予以纠正。

乡镇(街道)政府及有关部门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39.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落实七个一(社会各界一封信、网络媒体一报道、商圈广场一视频、安全五进一画册、村居社区一专栏、重点部位一标语、生产企业一措施)的重点宣传措施,大力宣传举报方式、举报重点、奖励办法。拓宽举报渠道,通过12350举报热线、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瞒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常态化开展有奖举报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

乡镇(街道)政府及有关部门


40.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纳入企业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5月底,企业要建立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加大“12350”有奖举报制度宣传,实现员工人人知晓。

乡镇(街道)政府及有关部门


41.按照健全一套流程、落实一批人员、设立一笔专项资金的方式,及时核查举报线索并兑现奖励,推动举报奖励工作规范运行。严格保密措施,依法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从严处理,确保群众放心举报。

将有奖举报资金分别纳入财政和企业预算,抓好举报核查和奖励兑现。

乡镇(街道)政府及有关部门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42.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严格事故报送时限和相关要求。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瞒报事故要及时抄告行业监管部门。

严格规范事故报告。

乡镇(街道)政府及有关部门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43.区委对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实施考评和干部考核,要综合分析其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三件大事的统筹把握。

考核考评综合分析其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三件大事的统筹把握。

党委(党工委、党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


44.常态化开展预警预判,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实战化演练,提前做好物资储备调配,严格值班值守和备勤备战,健全完善消防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调度使用办法,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灾害。建立和完善会商工作制度,建立各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机制,组织开展“1+7+N”会商研判,统筹开展好年度、7个重要时段自然灾害趋势分析。按时序进度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1+5”(综合+5个单灾种)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运用好普查成果。

常态化抓好应急准备,完善预案、做好演练、背后物资装备、加强值班值守。

乡镇(街道)和及有关部门


45.加强紧急情况下的安全信息发布,落实叫应机制,确保喊得应、有回应。对极端天气可能导致的责任事故,分区域、分行业领域细化落实熔断机制,严格落实紧急情况下禁停撤疏管控要求。把《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作为教科书,自查自改在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

完善非常态下的叫应熔断机制。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


46.在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等重要节点,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在高温汛期、大雾冰雪或暴雨天气等重点时段,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厅级干部在片区、处级干部在乡镇(街道)、一般干部在现场、交警在路上、厂长经理在企业。

严格落实节点五在保安。

乡党委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


47.健全安全生产履职纪实制度,建立安全履职档案,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重点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履职轨迹,实行周检查、月通报,适时以适当方式进行述职。

建立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履职档案,严格周检查、月通报。发生事故核查履职。

乡党委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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