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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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9-1019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03-27

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2019年乡镇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公序良俗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双河镇人民政府属于基层乡镇级政权,预算管理级次为乡镇级。现下设11个办室,分别是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综治办,建环办,食药监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文体中心,社保所,林业站。

财政供给人口61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45人,行政单位22人(其中工人1人),其中:人大1人,政府机关14人,人口与计生1人,群团1人,党委5人。事业单位在职23人。其中:林业2人,农业服务中心12人,文化4人,财政3人,社会事务2人。行政事业退休16人(其中:行政退休13人,事业退休3人)。

乡镇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4.78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2.94万元,上年部门结转431.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4.78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50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56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151.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调资增资,新一轮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我镇公用经费按照4.38万元/人/年预算编制较2018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乡镇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60.22万元(其中上年度部门项目资金结转431.84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356.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结余资金较2017年项目结余资金增加了370.64万元,加快上年度项目结余资金支出进度,主要用于保障村(社区)运转,具体包括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服务群众,场镇保洁及维护、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资金以及农村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2019年我镇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度年减少5万元,主要是严格实施管控公务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数等,优先安排食堂工作餐,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逐年增加,预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无变化。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乡镇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0.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6.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一轮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我镇公用经费按照4.38万元/人/年预算编制,标准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及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新修公共服务中心,需要采购办公桌椅等。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根据上级部门下达我镇实施的项目具体设置。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垃圾车2辆,水车1辆。2019年未安排购置车辆。

四、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安华,电话:023-77730866


附件下载:

2019双河镇预算公开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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