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739803215N/2024-00011 | [ 发文字号 ] | 双河府发【2024】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双河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6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6 |
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河镇推广“九小场所安全智管”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河镇推广“九小场所安全智管”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单位,重点企业,机关内设办室(中心、站、所):
现将《双河镇推广“九小场所安全智管”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
双河镇推广“九小场所安全智管”应用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数字重庆”和应急管理部“智慧应急”建设整体规划,立足于“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结合我乡九小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乡开展推广“九小场所安全智管”应用工作(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数字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理念,认真落实“全市‘九小场所安全智管’应用第一批推广试点会议”工作要求,全面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九小场所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增强应急管理能力,推动应急管理模式由传统治理向现代“智”理转变,有效防范化解九小场所安全隐患,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双河镇推广“九小场所”安全智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覃朝建 人武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王 久 应急办负责人
成 员:各办室(中心、站、所)、村(社区)、双河镇司法
所、双河镇派出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王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办室、村(社区)具体负责“九小场所”组织实施。
三、任务分解
“九小场所”是泛指购物、餐饮、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和规模微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并非特指某九类单位,其行业分类会随着新的业态发展和分工的细化而变化。其具体工作分配如下:
1.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副食店、农贸市场)。由镇经发办、食药监办、各村(社区)牵头,各办室相互配合。
2.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由经发办、食药监办、各村(社区)牵头,各办室相互配合。
3.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经发办、各村(社区)牵头,各办室相互配合。
4.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由文旅中心牵头、各办室、村(社区)相互配合。
5.医疗场所:双河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宠物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由社事办牵头,各办室、村(社区)相互配合。
6.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由文旅中心牵头,各办室、村(社区)相互配合。
7.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各安全生产监管办室按照所属行业领域进行分工协作。
9.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由镇应急办、执法牵头,各办室内、村(社区)相互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引导宣传。各办室,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全乡统一部署和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筹谋划“九小场所安全智管”应用在本地的推广运行,充分利用网格系统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开展系统推广,明确工作任务。
(二)健全责任体系。各办室要坚持属地监管原则,压实场所经营业主的主体责任。在应用工作推广阶段,要建立健全我镇主要领导抓总,分管应急管理的领导综合监管,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做好联系社区、网格、业主“九小场所”安全智管工作的责任体系,要督促分管科室收集监管领域企业基础信息,摸清情况,实现辖区九小场所注册全覆盖、监管全覆盖。
(三)完善工作机制。所有场所(包括证照齐全的经营者、实际存在的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无证经营者和存在于临时建筑之中的经营者)都应该纳入监管、服务的范围。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办室要相互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推广中遇到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系统搭建。12月30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账号管理、系统搭建。管辖范围内推广,并打造示范样板,并梳理有效经验、亮点做法。
(二)重点推广。充分吸取凤山街道、芙蓉街道试点成果、经验,以点带面,“打造一个、带动一片”的工作要求,12月30日之前启动管辖范围内的推广工作。
(三)全面推广。2024年3月31日前全乡完成全面推广应用工作,切实破解“九小场所”监管难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担负起应用推广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定期研究解决化解积案、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应急工作领导要深度介入,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协调职能;各班子成员要全员参与,认真履职,使“一岗双责”全面得到落实;各办室、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相关人员要按照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履行职责,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应用推广工作。
(二)强化人员保障,建强骨干队伍。坚持走专业化路子,着力选好配强高素质工作力量,确保应用推广工作有人做、落实好。要加强教育培训,定期学习教育,不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提高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做到人人“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三)强化机制保障,实现数字赋能。要将数字赋能同机制结合起来,建好机制保障,确保信息化系统生命力,实现管理模式的变化。建好八个机制:一是告知机制;二是报告机制;三是自查机制;四是巡查机制;五是考核激励机制;六是企业安全分析报告机制;七是企业及重点人员诚信机制;八是服务机制。
附件
九小场所包含范围
“九小场所”是泛指购物、餐饮、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和规模微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并非特指某九类单位,其行业分类会随着新的业态发展和分工的细化而变化。其具体的判定标准如下:
1.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
2.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3.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
4.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
5.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6.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宠物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7.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8.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
9.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