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7339787197/2021-0006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平桥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1-04-29 |
关于印发《武隆区平桥镇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村,相关办室(中心):
现将《武隆区平桥镇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
武隆区平桥镇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推进方案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1〕12号)和《重庆市武隆区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推进方案》(武农发〔2021〕1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行动,以村为单位,分户建立底数台账,摸清闲置宅基地情况,解决房屋因长期无人居住而呈现的脏、乱、差等状态,提升房屋整洁美观和安全度,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为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夯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以长期无人居住的废旧房屋为清理对象,以试点示范为带动引领、面上渐次推进、全域铺平铺开的方式,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先易后难、统筹推进,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废旧房屋的专项清理行动。
(一)开展全面摸排
对长期(3年以上)无人居住的废旧房屋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破旧房屋的闲置利用情况(闲置时长、闲置原因等)、房屋外观外貌及质量安全、使用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基础信息,建立分户分宗台账并逐步完善。(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建环办、镇经发办;实施单位:各村)
(二)开展房屋归整
将废旧房屋的清理工作与农房安全排查行动等工作统筹安排,与美丽宜居乡村打造、美丽庭院建设、发展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有序组织开展无人居住破旧房屋的归整工作。引导房主对房屋自行规整,加强农房安全管理。(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建环办;实施单位:各村)
(三)开展房屋盘活利用
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整治。鼓励村集体和农民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建环办、镇经发办;实施单位:各村)
三、工作措施
(一)组建工作推进专班。镇上由乡村振兴分管领导杨华同志牵头,抽调经发办袁学平、农服中心邓维、建环办王勇组成工作专班,负责督促落实清理任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二)建立协作运转工作机制。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抓总,镇建环办、镇经发办依据各自职能,与镇农业服务中心密切配合,统筹推进清理涉及的政策研究、督促检查、调研总结等工作。
(三)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镇农业服务中心采取季调度、半年通报方式,适时通报工作进度。各村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分户分宗的废旧房屋清理基础台账,按“一户一策”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确定1名联络员,定期上报清理工作进度。
(四)建立督促指导机制。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是“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更是各村人居环境评估考核和半年工作排位的重要依据,镇农业服务中心将定期开展实地监督考核和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工作推进不脱节、不断档。落实驻村包点干部责任。
(五)开展专题调研。按照边清理、边总结、边完善的要求,及时开展实地调研。镇农业服务中心实时开展阶段性工作评估,及时挖掘发现、提炼总结经验做法,通过专项清理,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提供丰富的实践基础。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全面调查、摸清情况、掌握底数阶段。明确清理对象为三年以上无人居住、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总体呈现废旧观感,影响了整体人居环境提升的闲置、废旧房屋。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废旧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全面掌握区域内的废旧房屋基本情况。
(二)试点示范
启动实施、抓点带面、初见成效阶段。重点锁定沿高铁两边、沿高速两旁、沿江两岸、沿旅游景区周边、沿城郊环线的“五沿区域”及乡村振兴重点村、第三档村、城乡结合部等成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区域、人口聚居程度较高区域开展试点示范。
(三)全面推进
整体推进、全面覆盖、成效显著阶段。镇农业服务中心在总结示范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逐步由“五沿区域”等重点区域,往面上渐次推进,采取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有效解决废旧房屋所带来的突出问题,有效盘活利用无人居住的闲置房屋,至2025年取得明显成效,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五、工作要求
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布置,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要严格对照工作目标,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压实责任,因地制宜开展清理工作;要做好部署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政策,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要精心组织摸底排查,准确、全面掌握基础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验收工作,完善监督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