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1598F/2023-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庙垭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31 | [ 发布日期 ] | 2022-12-31 |
关于印发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乡内各办室,乡级各单位::
《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武隆区庙垭乡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根据《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为有效防范两轮摩托车、载货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超员、违法载人(以下简称摩托车、电动车“两违”)引发的事故,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巩固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飙车炸街”、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成果,推动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养成不改装、不飙车、不乱停的习惯。
(二)针对摩托车、电动车“两违”突出问题,通过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等方式,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实现“一提升两下降”工作目标,即: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明显提升,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违法明显减少,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二、整治重点
以“两轮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载货三轮摩托车只装货、不搭人、戴头盔、靠右行,电动四轮车有驾证、限两人、不超速、不营运”为重点,针对性抓好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部署阶段(12月31日)。乡道安办制定部署方案,开展工作培训,宣传资料(供参考的宣传资料见附件2)为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具体措施:
1. 道安办对劝导员开展培训,帮助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流程、规范执勤、文明用语,学会使用“重庆道交安系统”录入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详见附件6)。
2.道安办在场镇、村口、农家乐、学校周边等车流、人流密集区域张贴宣传海报。
3. 逐村设置交通安全学习点,方便违法驾驶人就近参加交通安全学习。
(二)全面宣传劝导阶段(2023年1月1日—1月28日)。
——大宣传工作
以“不违载 不超员 戴头盔 靠右行”为主题,突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车主,通过微信、短信、大喇叭、海报、宣传资料广泛发放和广播倡议书等方式,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提示,并持续宣传发动群众监督举报违法行为。
具体措施:
1. 道安办、村社干部广泛深入宣传违法驾驶和搭乘摩托车、电动车危害、法律后果及下阶段将开展集中整治和教育学习的要求,要做到安全短信“一旬一提示”,有效提升社会知晓度。
2. 道安办组织农村“六支力量”做到逢赶场、红白喜事必宣传提示;村社每天通过农业社微信群向群众发送安全驾驶提示信息。
3. 劝导站以及村口、场口均要悬挂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大喇叭每天播放宣传音频不少于两小时。
4. 加强有奖举报宣传。在乡、村的服务窗口、场口、村口、村委会、学校及周边、企业、农家乐及餐饮场所张贴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和交通安全宣传海报。
5. 组织媒体采访和视频播放违法驾驶员的感受、懊悔和守法承诺,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生动性和感染力。
——大劝导工作
鸭江派出所、鸭江交警队、乡道安办要结合路检路查开展宣传劝导。劝导站在劝导、制止、纠正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行为时,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
具体措施:
1. 道安办走村入户对摩托车、电动车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提示,同时掌握车主、上牌、购买保险、联系电话等相关情况,并将摸底掌握的情况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
2. 鸭江派出所、鸭江交警队、乡道安办对执勤过程中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开展宣传劝导,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对不听从劝导的,严格依法处罚。
3. 劝导站加强有效劝导(有效劝导指:劝导、制止交通违法,并将相关情况和照片上传“重庆道交安”系统)。对不听从劝导的,要视频固定证据,报告乡道安办予以处罚。
(三)强力整治教育阶段(2023年1月29日至4月28日)。
——大整治工作
按照“月旬周日”整治日历,采取“集中+调度”“区域+联合”等整治模式,强力整治农村地区超员、违法载人、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整治高压氛围。
具体措施:
乡道安办每天在场镇、学校周边、企业周边、摩托车及电动车通行量大的公路设置不少于1个检查点,每个检查点每天开展不少于4小时执勤,重点在早晚学生上学和用工出行高峰时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两违”检查。
乡道安办在工作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违法驾驶人承诺不再违法并申请参加交通安全集中学习教育的,暂不予处罚,参加学习期间要妥善保管车辆。对违法驾驶人不愿参加学习教育的,要在落实“面对面”警示教育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本通知下发后,同一驾驶人累计3次实施违法驾驶的驾驶员,原则上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大教育工作
以“两违”违法驾驶人为重点,全面启动集中学习教育,发动村社、学校和用工单位协同加强帮扶教育,多措并举提升安全文明驾驶和守法意识。
具体措施:
1. 全面启用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集中学习点,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方式,帮助违法驾驶人取得学习实效。
2. 协同教育帮扶,及时将 “两违”驾驶人和搭乘人通报其所在的村社、学校、用工单位,协调单位采取宣传教育、道德评价、警示提醒等方式,增强交通违法人员的守法意识。
(四)持续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4月29日及以后)。
固化有效做法,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
具体措施:
1. 全面总结工作做法和阶段成效,固化有效做法,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2. 持续深化实施,以两轮、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为重点,持续深化开展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常态长效开展集中学习劝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苟力任组长,纪委书记汪震东任副组长,建环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中心、道安办负责人,各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道安办,由乡道安办主任王先伟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李小平同志具体负责工作统筹、收集、指导。
(二)规范文明执法。要坚持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参勤人员执法培训教育,严禁因执法工作激化矛盾带来负面涉警舆情事件等,确保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
(三)做好信息录入。乡道安办对检查劝导发现、举报查证属实的“两违”行为,要及时、如实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以便于集中学习、考评通报时使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重大情况及时报乡道安办。
转发附件:1. 摩托车电动车不违载 不超员 戴头盔 靠右行的倡议书
2. 宣传资料
3. 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学习流程
4. 自愿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申请书
5. 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