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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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1635M/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江口镇
[ 成文日期 ] 2024-04-02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负责全镇经济和社会的宏观管理、指导,编制和执行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2024年,设置10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7个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移民管理服务中心。在职职工84人,其中行政人员3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4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7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4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9.01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331.01万元,主要基本支出拨款增加176.13万元,项目支出拨款增加154.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7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93.8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69.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9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6.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80.0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799.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2.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331.0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76.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54.88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1.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1.01万元,比2023年增加33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8.25万元,比2023年增加176.1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政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52.76万元,比2023年增加154.88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农民生活用水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2023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9.7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公务接待费1.7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2023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过紧日子,降低公务用车运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79.94万元,比上年增加8.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公用经费和公务交通费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项目3个,金额527.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向佳艺    联系方式023-7774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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