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552008959G/2023-00006 | [ 发文字号 ] | 和顺府发〔2023〕5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和顺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6-27 |
重庆市武隆区和顺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通告
经研究决定,何曦同志为和顺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负责人;李叶平同志为和顺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职人员。
特此通告
重庆市武隆区和顺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