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17159/2023-00007 | [ 发文字号 ] | 火炉府发〔2023〕3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火炉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18 | [ 发布日期 ] | 2023-05-08 |
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
各村(居)、机关各内设机构、镇辖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武隆区司法局关于清理人大平台入库乡镇文件的通知》(武隆司法发〔2023〕20号),我镇对人大平台入库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火炉镇党委会议审议,决定:
对2019年11月21日《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向群众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地的通知》(火炉府发〔2019〕110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
火炉府发〔2023〕36号关于废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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