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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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17159/2021-00024 [ 发文字号 ] 火炉府发〔2021〕20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火炉镇
[ 成文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火炉镇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镇辖各单位:

现将《火炉镇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火炉镇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区的安排,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堵源头、打终端、斩链条、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坚持源头治理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村(居)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成品油企业主体责任,以消除安全隐患、查处黑加油站(点)、加强油品管控、打击偷逃税款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行为,查处“涉油”违法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营造成品油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环境。

二、打击重点

(一)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菅加油站(点)。未获得相关部门许可,擅自经营成品油的加油站点、车辆、撬装装置。

(二)非法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

(三)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非法调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来历不明、质量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行为。

(四)未按规定销售散装成品油的经营行为。

(五)成品油市场经营偷税、漏税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火炉镇镇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甘元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王  华  镇党委委员

        谢成毅  副镇长

        曾昭平  火炉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胜谷  镇应急办负责人

        刘  明  镇经发办负责人

        龚建国  镇建环办负责人

        王城淞  镇重点办负责人

        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谢成毅兼任,陈胜谷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四、任务分工

镇应急办:统筹协调,加强成品油非法经营重点区域线索排查;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的加油站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协助公安部门安全处置及销毁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工具和设备;负责指导督促非煤矿山对自备用油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非煤矿山用油做到油品合格、来源合法、不对外销售,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火炉派出所:负责全镇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专班日常工作;查处各类涉成品油的犯罪行为,并配合查处非法存储、销售成品油黑窝点,依法处理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及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依法查处成品油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打击违规运输危化品类危险驾驶犯罪。

镇经发办:负责指导督促交通建设项目企业对自备用油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交通建设项目企业用油做到来源合法、不对外销售,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镇建环办、镇重点办:负责配合做好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等内部加油点的摸排,督促相关场所、企业用油来源合法,不对外销售,协助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各村(社区):责任对属地范围内擅自经营成品油的加油站点、车辆、撬装装置的线索排查,协助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五、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2021年3月15日起至7月31日止,为期6个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3月15日至3月27日)。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深入研究涉及成品油非法经营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各村(社区)、内设机构对各自属地及监管行业领域开展成品油非法经营拉网式清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台账。

第二阶段为依法查处、集中整治阶段(3月28日至7月5日)。根据摸排结果及问题台账进行逐项清理,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任务,落实查处和整改措施,切实纠正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打击整治成效。特别是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违规经营的加油站(点),一律关停,并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阶段为抽查总结阶段(7月6日至7月31日)。对本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报送区成品油打非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内设机构、镇辖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和开展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动靠前指挥,迅速反应行动,抓紧动员部署,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落实见效。

(二)加强协作联动。成品油非法经菅行为涉及无证无照经菅、非法改装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实施联合监管和执法。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对非法加油流动车辆查处、违法经营油品和设施的处置等难点问题,要重点解决,避免监管缺失缺位,影响打击效果和力度。各有关部门在认真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要积极抽调精干力量参加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形成监管闭环。

(三)深入宣传发动。通过标语、横幅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危害,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内设机构、镇辖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动态信息报送,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工作成效。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告制度,各村(社区)于每月25日前将排查情况进行上报,报送邮箱:7394596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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