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17159/2021-00023 | [ 发文字号 ] | 火炉府发〔2021〕18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火炉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30 | [ 发布日期 ] | 2021-03-30 |
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火炉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镇辖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分工调整,经镇政府研究,现将火炉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甘元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晋思 镇党委副书记
李 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谢成毅 副镇长
曾昭平 火炉派出所所长
黄家祚 火炉公巡大队队长
成 员:杨 兵 镇党政办负责人
陈胜谷 镇应急办负责人
刘 明 镇经发办负责人
代贵勇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柯希胜 火炉中学校长
任建强 火炉中心校校长
蔡清伦 火炉卫生院负责人
15个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道安办)于镇应急办,由谢成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胜谷负责日常办公事宜。
二、主要职责
党政办:负责事故信息报送,组织协调各部门。
道安办: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场镇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定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以村为单位的信息台账,实行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协调开展本辖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农村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监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帐,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公安、交警等部门委托权限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纠工作。
火炉派出所、公巡大队:在开展好区交警大队安排的各项日常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主体作用,开展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巡逻与检查执法工作;协助镇道交办制定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适时安排部署有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参与镇道安办牵头组织的多部门联合检查或执法活动,对行动中查获的违法人员、车辆严肃查处;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交管业务培训工作,积极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工作。配合镇道交办加强农村道路日常巡查管控。
各村(社区):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制定本村(社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责任范围内农村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督促劝导站认真开展劝导工作。
经发办:具体负责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乡村道路维修养护,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配套的安全服务设施。
学校: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学校教育计划,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等宣传。
卫生院:负责做好交通事故伤员的抢救工作。
农服中心:制定完善拖拉机和驾驶人管理的工作规定,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的日常管理。
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