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17159/2021-00019 | [ 发文字号 ] | 火炉府函〔2021〕19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扶贫、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火炉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3 |
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划拨临时救助委托审批资金的函
区民政局:
为了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更好地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及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镇严格按照《重庆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规程》(渝民发〔2015〕50号)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17〕60号)以及《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武隆民政发〔2018〕86号)要求组织实施临时救助工作。
2021年2月,我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用于家庭困难临时救助资金63080元,但贵局2020年划拨我镇临时救助委托审批资金余额为14958元,为更好的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急需救助和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现特向贵局申请划拨临时救助委托审批资金20万元。
特呈此函,请予函复。
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
(联系人:杨建川,联系电话:1782319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