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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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17159/2021-00010 [ 发文字号 ] 火炉委发〔2021〕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火炉镇
[ 成文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委员会 关于调整火炉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党委,镇辖各支部: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镇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调整火炉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工作机构

组  长:谢宇翔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甘元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冯  乐   镇人大主席

成  员:刘晋思   镇党委副书记

        陈孝松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李  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史崟宏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晓丰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  军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王  华   镇党委委员

        郭守顺   镇党委委员(挂职)

        曾佑祥   镇党委委员(挂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文旅服务中心,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督促和检查全镇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镇党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职能职责

1.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市委及区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全镇意识形态工作,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听取全镇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全镇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加强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4.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6.研究落实镇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村(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内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抓好落实。各村(社区)党组织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全镇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督促和检查各村(社区)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并定时向镇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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