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MB01576571/2022-00025 | [ 发文字号 ] | 凤山街道发〔2022〕13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凤山街道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08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3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大队),辖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秋冬季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维护辖区内生态安全,根据《重庆市武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市秋冬季森林山地防灭火重点区县指导工作方案》(武隆森防办发〔2022〕17号)要求,现将秋冬季森林防灭火部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办事处成立以街道林长任组长,副林长任副组长,纪工委、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财政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凤山水陆派出所等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长办,由副林长彭小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谭建龙和钱缘二同志负责相关工作,全面开展森林防灭火督查检查和扑救工作;各村居要强化责任意识,林长要亲自抓,把抓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倡导主动防火
全面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人人参与森林防火。各村居要切实落实好森林防火属地责任,强化统筹安排,林长、护林员要增加巡林巡护频率;要通过各种形式(劝导站、广播、标语、各种会议、院坝会、微信、抖音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宣传《市总林长二号令》、《区禁火令》和《区封山令》,特别是对留守的老人、儿童、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者等作为重点宣传监管对象,使森林防火深入人心,做到人人防火,保护好森林资源不被破坏。
三、加强重点防控,严防意外跑火
牢固树立“火源不进山,森林就平安”的意识。各村居必须调动一切可用力量,安排人员对林区油气管道、输配电站(线)、旅游景区、文博单位、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关键区域加强巡护力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做到处处设防,人人设防,确保万无一失。
四、落实林长制,切实尽职履责
严格落实林长制责任体系。各村居林长要落实好巡查检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各责任人员一定要提高思想站位,履职尽责,做好巡山护林;要做好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和重点位置的防火管控;对通往林区的公路和道路要严防死守,特别是在进山路口、林区边缘与居民区接合部等重点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五、加强应对准备,树立科学灭火
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村居必须组建义务扑火队伍,加强火灾扑救队员培训,备足物资装备,保证通讯畅通,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到位,坚决“打早、打小、打了”;要牢记生命至上,树立安全灭火、科学施救理念。
附件:《凤山街道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8日
凤山街道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街道林火的预防和扑救能力,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对发现的火情迅速进行科学决策,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体系
总 指 挥 长: 蔡 禹 党工委书记
现场指挥长: 周 兴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指 挥 长: 彭小龙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张 炜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任中文 党工委副书记
谢 卫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江家胜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陈 胜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陈 芳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冉 静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泽恒 人大工委副主任
彭胜平 办事处副主任
李 洁 党政办主任
陆凤灵 财政办主任
谭建龙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 波 社会事务办主任
钱 缘 应急办负责人
陈 勇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邓孝忠 凤山水陆派出所所长
吕江涛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刘志平 白马山林业派出所所长
工作职责:下达指令,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二、应急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导火灾扑救工作。下设应急联络组、火灾扑救组、治安维护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火灾调查组六个应急救援组。
(一)应急联络组
组 长:彭小龙(电话:15310135599)
副组长:李 洁(电话:13452508647)
成 员:苏红梅(电话:15923130288)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指挥部的抢险救灾指令,并将掌握的抢险救灾信息及时反馈给指挥部。
(二)火灾扑救组
组 长:张 炜(电话:13896579955)
副组长:钱 缘(电话:13996866668)
成 员:全体街道机关事业干部职工、村扑火队员、街道民兵应急队伍。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山火,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三)治安维护组
组 长:陈 胜(电话:13996871299)
副组长:代兴江(电话:13896527788)
成 员:凤山水陆派出所民警、应急办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现场安稳、救灾物资的运输转移等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
组 长:孙 波(电话:13452589511)
副 组 长:吕江涛(电话:13658468323)
工作人员:凤山街道卫生院医务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伤病员做好营救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任中文(电话:17783768811)
副组长:陆凤灵(电话:17784006667)
成 员:黄波、肖仁兴、李楠、谢国敏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扑火器具和救援物资的采购、调运、分发、交接、登记等。
(六)火灾调查组
组 长:彭小龙(电话:15310135599)
副组长:谭建龙(电话:13996762555)
成 员: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驻片派出所干警和所在村支书、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评估。
三、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扑灭后,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火灾现场进行检查,清理余火,由所在村居安排人员看守。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报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部,经指挥部批准后解除应急状态。
四、善后处理
社会事务办、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受灾群众的安置以及伤亡人员的抚恤、灾后重建等工作,并对灾情进行调查、核实和上报。
凤山街道森林火警报告电话:77725046(凤山街道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