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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01576571/2022-00023 [ 发文字号 ] 凤山街道发〔2022〕64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凤山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5-11 [ 发布日期 ] 2022-05-18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凤山街道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相关办室,辖区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凤山街道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1日

凤山街道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武隆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武隆应急202220)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摸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面推进完成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打非治违工作,杜绝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职责分工

全力围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

(一)针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重点整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是零售店(点)重点查处违反“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二是对属于“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的零售店(点),坚决关闭取缔。三是依法打击在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责任办室:街道应急办、凤山水陆派出所)

(二)针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安全。对曾经设置过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使用场所的地方,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责任办室:街道应急办、经发办)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2年底为期一年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行业监管办室指导督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单位和企业在515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专题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声势,525日前完成氛围营造。

(二)专项治理阶段(5月26日至11月30日)。一是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和职责范围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全覆盖检查,并将查出的隐患形成台账进行闭环销号,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二是涉及企业要做到明确责任人、明晰尽职标准、明文公示上墙,重点落实“日周月”职责,严格开展班组日排查、安全员+班组长周排查、法人(实际控制人)+安全员+班组长月排查制度。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相关行业监管办室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总结专项行动,于2022121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时传街道应急办由应急办汇总情况后报送至区应急局(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文件下载:

凤山街道发〔2022〕64号关于印发《深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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