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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01576571/2022-00004 [ 发文字号 ] 凤山街道发〔2021〕120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凤山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日期 ] 2022-01-07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凤山街道2022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机关各办室,辖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好2022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因工作需要,调整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街道办事处主任周兴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张建国政法委员陈胜任副组长,街道纪、党政办、平安办、宣传办、经发办、社会事务办、财政办、社保所、建环办、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建管中心、司法所、综合执法大队、凤山市场监管所、实验二校(集团)、凤山水陆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街道应急办(以下简称:街道燃管办),从街道应急办、社会事务办凤山水陆派出所、凤山市监管所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街道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宣传办:负责统筹全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细化落实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通信等媒体和手段,以播放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街道燃办日常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社会事务办、社区服务中心:对各社区居民进行《条例》宣传,督促殡仪馆内经营商户、办理丧事的亲属签订禁售禁放烟花(含电子烟花等相关产品)爆竹承诺书,负责禁放区内殡仪馆、公墓等场所烟花(含电子烟花等相关产品)爆竹管理工作。

建环办、社区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教育引导辖区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平安: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限改禁”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实验二校(集团):负责将《条例》《通告》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凤山水陆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同时督促易燃易爆单位做好《条例》、《通告》的宣传,在易燃易爆物品库房醒目位置悬挂禁放标语。

凤山市场监管所:加大对投放本辖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市场上出现的“电子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严禁流入禁放区域。

各村(居)委会要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安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在电梯入户口张贴宣传海报,小区显眼位置、化粪池等重点区域悬挂宣传横幅,同时开展好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1年12月30日前)各村(居)委会、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通告》宣传、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2年1月1日—2月15日)各村(居)委会按照工作部署,在2022131日(除夕)、21日(正月初一)、5日(正月初五)、1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2年2月15日后)各村(居)委会、街道相关部门和单位围绕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细化落实责任

各村(居)委会、街道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街道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并与各村(居)委会、街道相关部门和单位签订2022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同时,落实好街道领导包社区(村)、村(居)干部包片(村(居)民小组),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责任书签订、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引导,实现100%知晓率

按照《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通告》划定的禁放区域以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含冷烟花、电子烟花等相关产品)爆竹”要求,于20211230前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2021115为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街道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三)加强源头管控,集中排查整治

由派出所牵头,以城区进出口为重点,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防止烟花(含冷烟花、电子烟花等相关产品)爆竹流入禁放区域;督促汽车站、码头、公交客运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各村(居)委会、街道相关部门、单位对禁放区内曾经设置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网点的地方,禁放区与非禁放区接壤部位,以及从事婚庆、礼仪、宾(旅)馆、饭店等行业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以禁放区内楼宇平台、地下空间、平房区为重点,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各行业及单位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四)严打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等违法行为。充分依托交通劝导站加强厢式货运车辆检查,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同时,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媒体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

(五)划定重点区域,强化重点管控

各村(居)委会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幢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明确禁放看护网格,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应急办以及社区各微型消防站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落实等级战备。凤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

(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督导问责

要加强2022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街道燃管办要对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暗访抽查和督导考评,时通报。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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