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
首页 | 政务公开 | 渝快办

部门街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2MB0157622E/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芙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12-26 [ 发布日期 ] 2023-12-26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 关于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48号2幢 1单元、3单元楼栋增设电梯的公示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关于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48号2幢1单元、3单元楼栋增设电梯的公示


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48号2幢1单元、3单元,其中超过三分之二的楼栋业主于2023年11月向芙蓉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其所在单元楼栋分别增设电梯1部(共2部),现将该项目书面申请、申请人名单以及电梯示意图进行现场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单位:芙蓉街道办事处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

公示地点:区政府门户网站,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48号2幢1单元、3单元楼栋进出口处

反馈方式:

1、若您需对该住宅增设电梯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芙蓉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住宅增设电梯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该提供该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芙蓉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51号

联系单位:芙蓉街道办事处(社区建管中心)

联系电话:023-77771833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