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凤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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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368R/2018-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4-20 [ 发布日期 ] 2018-04-20

重庆市武隆区凤来乡人民政府2018年乡镇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是政府部门的最基层单位,即乡人民政府。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乡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3、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6、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乡内设人大、政府机关、党委、财政所、文体中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农业服务中心、林业8个机构。其中政府下设办事有经发办、安监办、信访办、社事办、综治办、党政办、组织办、计生办、乡旅办、建环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文化站、社保所等办室。

(三)人员情况

财政供给人员38人,其中:农业服务中心11人,林业2人,社保1人,文化体育2人,财政4人,人大1人,政府12人,党委5人。

二、乡镇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2.03万元,上年部门结转资金485.13万元,共计收入1467.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7.16万元,比2017年减少305.13万元,减少17.22%。

按支出性质分类:一是基本支出764.39万元,包含人员经费586.95万元,公用经费177.44万元。基本支出比2017年增加35.57万元,增涨4.88%,主要由于本年公用经费预算相较去年增加,按照3.88万元/人/年预算,保障范围增加。人员经费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等开支,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等开支;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场镇维护、信访维稳、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维护及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二是项目支出702.77万元。其中上年部门结转资金476.8万元,包含场镇绿化项目100万元,2017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22万元,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0.8万元,高楼人行便道28万元,临江人行便道40万元,临江渠堰整治49万元,青龙渠堰整治49万元,临江村社道公路2万元,青龙村社道公路3万元,2017年贫困村农村饮水运行维修费1万元,临江茶园社道路22万元。2016年部门结转资金8.33万元,包含李子园到大溪河社道路5万元,高楼人行便道3.33万元。本年预算项目资金为217.64万元,主要为对各村村级运转经费补贴、社干部工资补贴。项目支出比2017年减少340.7万元,减少32.65%,其他项目由于未下达资金计划,无法预算,因此相较减少。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2.15万元,文化体育传媒支出19.83万元,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05万元,农林水支出821.7万元(含上年部门结转资金485.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3万元。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2.71万元,比2017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1万元,比2017年减少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乡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使得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乡镇运行经费。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7.4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3.77万元,增长89.42%,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下载:

2018年凤来乡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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