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凤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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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7-1004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7-09-04

重庆市武隆区凤来乡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是政府部门的最基层单位,即乡人民政府,主要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帮助贫困农户脱贫,改善我乡农业基础设施,及一般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乡内设人大、政府机关、计生、党委、财政所、文体中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林业10个机构。其中政府下设办事有经发办、安监办、信访办、社事办、综治办、党政办、组织办、乡旅办、建环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文化站、社保所等办事。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乡2016年度收入总计1495.79万元,支出总计1365.6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30.1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79.53万元,下降5.05%,本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相较去年增加24.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相较去年减少53.67万元,基金预算补助收入相较去年减少50万元,所以总体减少79.53万元。支出减少209.7万元,下降13.31%,本年度收入减少79.53万元,相应支出就减少79.53万元,同时本年度支出进度相较缓慢,且相应工程未完工结算,导致130.17万元资金结转至下年。
    本乡2016年度收入合计1495.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5.79万元,占100%。
    本乡2016年度支出合计136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13万元,占42.04%;项目支出791.49万元,占57.96%。
    本乡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0.17万元,较上年增加13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进度相较缓慢,且相应工程未完工结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9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53万元,下降5.05%。本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相较去年增加24.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相较去年减少53.67万元,基金预算补助收入相较去年减少50万元,总体来说本年度项目专项工程较去年有所减少。
    本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7万元,下降13.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17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且支出进度相较缓慢,相应工程未完工结算,导致部分资金结转至下年。
    本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75万元(占总支出的19.17%);科学技术支出6.24万元(占总支出的0.46%);文化体育传媒支出21.77万元(占总支出的1.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1万元(占总支出的6.61%);医疗卫生支出50.62万元(占总支出的3.71%);农林水支出886.33万元(占总支出的6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17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应工程未完工结算,导致部分资金结转至下年;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6万元(占总支出的0.16%);住房保障支出45.79万元(占总支出的3.3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65万元(占总支出的0.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乡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0.3万元,较上年增加46.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行调资增资,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83.83万元,较上年减少57.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日常运转开支节约,且本年度在职人员比去年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乡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9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乡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乡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为零,本年未新购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1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下乡开展工作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乡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公务接待费0.73万元,主要是由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乡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使得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乡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154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了57.59万元,降低40.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日常运转开支节约,且本年度在职人员比去年少,公用经费开支相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乡共有车辆2辆,都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空调一批6.08万元,采购多功能一体打印机一台1.25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凤来乡人民政府公开报表.xls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7784108

重庆市武隆区凤来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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