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沧沟乡人民政府是最基层乡镇级政权之一,全乡辖5个行政村,29个农业社,总人口10722人。单位的主要职能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促进经济增长,组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社会管理和协助上级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文体、计生、财政、民政、司法、社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 预算公开_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武隆区沧沟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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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9-1018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02-28

重庆市武隆区沧沟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沧沟乡人民政府是最基层乡镇级政权之一,全乡辖5个行政村,29个农业社,总人口10722人。单位的主要职能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促进经济增长,组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社会管理和协助上级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文体、计生、财政、民政、司法、社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乡村和谐。

(二)单位构成。

2019年,纳入本单位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预算管理级次为乡镇级。政府现下设11个办室(各办室在机构改革后作调整),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广播体育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林业站。单位财政供给人口41人(在职32人、遗属2人),其中:人大1人,政府9人(空编3人),共产党4人(空编1人),财政3人,农业服务中心8人,林业2人,计生1人,文化2人,社保2人,遗属2人,退休9人(人社局发工资),3人,三支一扶1人,见习生1人,志愿者1人,临聘人员5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1,461.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1.05万元,比2018年增加37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36万元,比2018年增加228.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保障增加,职工工资上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42.69万元,比2018年增加149.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结转资金增加,村级运转经费调标等,主要用于扶贫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级组织运转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

2019年部门结转资金488.42万元,为农业项目结转资金,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安排用于扶贫项目建设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2.33万元,比2018年减少14.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7.59万元,比2018年减少13.6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公务接待坚持务实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禁公款吃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4万元,比2018年减少1.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加油卡管理制度,加强台账登记,二是单位配备新车(安监局配备),维修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8.99万元,比上年增加23.19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体制改革,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根据上级部门下达项目具体设置。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雷璐,电话:023-77799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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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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