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MB15304763/2022-00027 | [ 发文字号 ] | 武建初设〔2022〕7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住房城乡建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2-08-04 |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武隆区实验小学(凤溪校区)人行天桥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武隆区隆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武隆区实验小学(凤溪校区)人行天桥项目(2112-500156-04-01-699700)初步设计审批报件及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已收悉。经审查,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功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该工程位于武隆区凤山街道凤溪路与建设西路T形交叉口处,天桥的主梁均采用焊接钢箱梁+主桥桥墩采用钢筋混凝土圆墩。跨径布置为14+17m,全长31m。主梁桥面宽度:净宽3.0m ,总宽3.5m。梯道宽度:净宽1.8m,总宽2.3m。人群荷载:4.5KN/㎡。桥下净空:5m。桥面横坡:双向1.0%。设计安全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按Ⅵ度设计,Ⅶ度设防。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桥梁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桥梁附属设计使用年限:15年。
二、下阶段设计应采纳以下意见
(一)遵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业的工作要求,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
(二)根据地勘报告做好下阶段设计。
(三)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做好无障碍设施设计。
三、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88.2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91.83万元,工程其他建设费用60.28万元,预备费36.17万元。
四、其他
(一)施工图设计须认真研究并执行《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二)本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附图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三)本批复下达后6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必须根据本批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