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MB15304763/2021-00099 | [ 发文字号 ] | 武建初设〔2021〕13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住房城乡建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9 |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武隆西匝道出口居民点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武隆区隆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武隆西匝道出口居民点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报件及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收悉。经审查,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功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该工程位于武隆区羊角街道鹅岭村。建设规模:架空管道钢管长度DN300长度110m,陡坡加固钢管长度154m,PVC-U双层轴向中空管DN300长度2020m,压力管长度835m(其中过桥压力管长度528m),入户管PVC塑料管DN150长度约为1000m,检查井87座,沉泥井2座,架空支墩个数为11个,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座,破损路面恢复约55平方米等。
二、下阶段设计应采纳以下意见
(一)遵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业的工作要求,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
(二)按照地勘报告做好下阶段设计。
三、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9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8.1万元,工程其它费用130.9万元,预备费用28.5万元。
四、其他
(一)施工图设计须认真研究并执行《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二)本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附图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应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办理。
(三)本批复下达后6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必须根据本批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