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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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9-1018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02-02

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区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2.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级安全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和考核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

3.承担全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执法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领域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4.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指导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监督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依法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和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

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律事务。

6.负责监督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依法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职业病防护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执法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依法参与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不含医疗机构)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检查。

7.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煤矿除外),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

10.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等)的培训工作,承担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等)的考试工作和责任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11.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2.指导协调推广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应用。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另:原应急局职业健康职能划到区卫生健康委,新增原区政府应急办职能职责、消防职责、森林防火职能职责、地质灾害职能职责、防洪抗旱职能职责、民政救灾职能职责。

(二)单位构成。

区应急局有8个内设科室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室(宣传教育科)、人事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应急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科。下属事业单位有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区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4.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4.75万元,比2018年增加23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43万元,比2018年增加121.1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调标和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0.32万元,比2018年增加11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安全生产表彰经费、区交安办安全工作经费和事故调查专项经费等,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交通安全监管和事故调查等重点工作。

区应急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比2018年减少1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法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18年减少12.1 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万元,比2018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采购公务用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3.98万元,比上年增加13.66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和机构改革划转较多职能职责到应急局相应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0.3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专业作业用车2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兴成,联系电话:023-77722151

公开表查询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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