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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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8-1006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8-01-26

武隆区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拟订全区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系列重大问题。二是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和区级行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和考核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三是承担全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执法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四是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指导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监督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主管部门依法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执法工作。五是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和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律事务。六是负责监督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主管部门依法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职业病防护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执法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依法参与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不含医疗机构)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检查。七是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煤矿除外),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八是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九是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十是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等)的培训工作,承担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等)的考试工作和责任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十一是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十二是指导协调推广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应用。十三是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内设科室7个:办公室、行业监管科、职业健康科、督查指导科、行政许可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巡查办公室。

下属事业单位3个: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煤矿安全监察所。

(三)机构改革情况。区安监局,于2019年1月机构改革重新组建区应急管理局,除继续履行原职能职责外,另划转入原区政府应急办的应急管理职责、区规资局的地灾防治职责、区水利局的防汛抗旱职责、区农业农村委的草原防灭火职责和区林业局的森林防灭火职能职责。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区安监局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059.76万元(其中包括年初结转结余129.51万元)比2017年减少2425.23万元、下降69.59%主要原因是煤矿关闭补助资金减少;支出为1059.76万元,比2017年减少1826.69万元、下降63.28%,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703.57万元,决算支出为1059.76万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6.1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人员的调资增资和乡镇安监车辆的购置项目增加等因数所致。

决算支出为1059.76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2425.23万元、下降69.59%;其中基本支出收入669.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关运行等项目支出收入为389.8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安监车辆购置、安全生产宣传、“应急三支队伍建设”、安全培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项目支出。2018年决算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煤矿关闭补助资金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059.76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1826.69万元、下降63.2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煤矿关闭补助资金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基本拨款支出669.93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05.73万元、上升18.74%,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晋升、调资增资等情况。人员经费支出50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9.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9万元。二是公用支出为162.03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区安监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49.14万元,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4.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5.04万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49.86万元,比上年增加99.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乡镇统一购置了安监车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10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100万元(市安监局补助100万元,区财政配套115.54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0万元。

2018年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用共29.7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7万元,上年支出为29.8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11万元。车辆购置费100万元。

2018年度公务接待支出为19.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7.1万元,上年支出数为20.01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由于进一步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节省了开资。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7次,国内接待人数为2155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3辆(12辆为乡镇统一购置、1辆为区安监局采购),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实有5辆);国内公务接待277批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02元,车均购置费16.58万元,车均维护费5.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区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为162.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运行的水电费、公务接待支出、差旅费、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主要是扶贫、职工食堂运行等支出。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85.33万元,比上年增加76.7万元,主要是增了加安全巡查办职能职责、车辆购置税金、差旅费标准提高、扶贫项目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安监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第二批安监车辆更换采购、第二批乡镇安监能力建设安监执法装备采购和办公设备的采购。与2017年政府采购277.98万元相比增加了107.99万元。在采购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16%。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在2018年度未开展项目绩效管理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保证机关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年预算的财政经费资金由于项目未完工等原因未支付的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保留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职工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是指机关运行所需的办公费、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辆运行和维护费等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本年度项目未完工或年初安排的预算资金未使用完所结转到下年的资金。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熊兴成,联系邮箱:517989789@QQ.COM, 联系电话:77722151。

 

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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