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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10037U/2022-00090 [ 发文字号 ] 武隆安委办发〔2022〕94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18 [ 发布日期 ] 2022-11-22

重庆市武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企业项目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企业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2104)安排,在全面落实《关于做好疫情影响下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武隆安委发〔202293号)任务要求的基础上,着力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企业项目调度服务。各乡镇(街道),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本辖区、本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梳理重点企业和项目,尤其是保障城乡运行的水、电、气、油、运以及物流企业,以及流水线生产和不宜停产的企业,具备员工住宿条件的企业项目,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项目,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联系机制,全面掌握重点企业项目疫情影响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主动跟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推进面临的困难问题,积极指导企业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力做好用工服务和要素保障,协调畅通原料运输、员工往返、产品销售等通道。

二、强化安全风险研判和措施应对。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新风险,认真研判分析在疫情防控条件下可能遇到的风险隐患,有效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和检维修、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存在的安全风险,精准制定和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着力解决企业人员配置不完整、跨岗补位不稳定、教育培训不到位、设备操作不熟练、隐患整改不及时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保障重点人员到岗在位。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确保有管控措施、有居住条件、有用餐保障、有防疫物资等前提下,组织员工住企生产。对不具备住企条件的,在企业合理调整生产组织的情况下,对其保障生产的人员,尤其是核心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在严格落实两码正常、持48小时核酸证明等疫情管控政策的基础上,由疫情防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交通部门统筹、街镇或园区协助,帮助企业闭环管理。

四、加强行业领域监督指导。要有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开展网上安全指导、线上教育培训、专家视频连线等远程服务,加强危重点岗位网上调度和重大危险源网上诊断。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对因重要岗位严重缺员或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无法保证安全的,果断采取相应措施。要强化疫情管控运输监督管理,确保物资人员转运安全;加强医疗场所、集中隔离场所等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检查;要指导帮助社区、小区等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安全,严禁对楼栋、消防通道实施硬阻断隔离,严禁使用电梯轿厢作为核酸采集点。

五、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和值班值守制度,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前置备勤,加强流动巡查和现场看护。要针对疫情影响下的居民用火用气用电安全、企业生产安全、防疫运输安全等可能发生的事故险情,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备好应急力量,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够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重庆市武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1118

附件下载:

0180-2022-9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企业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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