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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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10037U/2021-00245 [ 发文字号 ] 武隆应急发〔2021〕86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22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应急办,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切实做好2022“元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根据《武隆区2022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文件具体要求,制定了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2022“元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

20211216


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

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武隆区2022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确保2022年全区安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摸清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面治理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杜绝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应急局2022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应急局局长安朝树任组长,副局长蒋朝华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行业安全监管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自然灾害综合协调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执法支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行业安全监管科,由行业安全监管科科长钱良国任办公室主任,按职责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职责

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在禁放区外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或临时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四、工作步骤

(一)科学布点阶段2022130日前)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在禁放区外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或临时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为实现元旦、春节期间禁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2120215日)各乡镇(街道)应急办按照工作部署,在2022131日(除夕)、21日(正月初一)、5日(正月初五)、1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现场安全监管,禁止任何人在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2215日后)。各乡镇(街道)应急办要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常态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和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应急办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加大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现场安全监管,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

)严打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应急办要对曾经设置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网点的地方,禁放区与非禁放区接壤部位,以及从事婚庆、礼仪、宾旅馆、饭店等行业的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等违法行为。

重点时段值守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各乡镇(街道)应急办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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