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MB1958624N/2021-00017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医保发〔2021〕7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医保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28 | [ 发布日期 ] | 2021-11-28 |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武隆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
全区各参保单位:
为了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和进一步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给,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谈判药品经办管理规程>的通知》(渝医保办〔2020〕57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零售药店定点管理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1号)精神和《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提交申请医保定点、国家谈判药品零售药店供给定点及门诊慢特病药品零售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资格审查。经考察、评审、党组会审议、公示,现将符合我区医疗保险定点、国家谈判药品零售药店供给定点及门诊慢特病药品零售定点的医药机构通知如下:
一、新增定点医药机构
(一)医疗机构(仅限普通门诊)
武隆区彭官寿诊所
武隆区李明云诊所
武隆区廖文远中医诊所
重庆市武隆区张育林国平诊所
(二)零售药店(仅限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个人账户刷卡)
重庆市武隆区千方万剂大药房
重庆市武隆区福源药房
重庆晴燕大药房
重庆市武隆区晴韦大药房
重庆市万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武隆区建设东路店
重庆市武隆区苏家河药房
重庆市武隆区凤舞二分店药房
(三)谈判药品零售药店供给
重庆市武隆区培生方玉药房
(四)门诊慢特病药品零售
重庆市万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武隆建设三店
重庆市武隆区培生方玉药房
二、有关事项
请以上取得符合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到区医保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签订《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或《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并将“定点医药机构”标志悬挂在显著位置,供参保人员选择。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