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0349/2018-10089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18-01-26 |
区文化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扫黄打非”、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2.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文物博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全区文物普查,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文物保护、考古实施工作。
3.依法管理全区文化、文物博物、新闻出版(版权)、体育市场、广播电视节目和卫星电视节目的收转、制作和网络传输,管理全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4.拟订全区重大文化活动和体育竞赛计划,组织、管理、指导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活动及对外交流、竞赛、展演活动。制定全区文化、文物博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人才开发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5.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管理全区公共图书馆事业;管理全区文化艺术馆事业;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市场事业。管理、建设文化体育场馆,开发文化文物、新闻出版、体育产业。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体育事业,规划本县运动项目和布局,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业余培训工作。
6.规范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及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秩序,监督服务质量,优化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和新闻出版发展环境,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企业的经营和服务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版权)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7.管理全区新闻出版(含图书发行)工作;管理电影事业;管理、建设文化体育场馆,开发文化(文物)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新闻出版(版权)和体育产业,协助教委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学校体育条例》。
8.负责区级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社团等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武隆区文化委员会(武隆区体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产业科、文化广电科、体育科和市场科。所属事业单位5个:武隆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参公单位)、武隆区文化馆、武隆区文物管理所、武隆区图书馆、武隆区体育中心(均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现有职工84人(其中:在职54人,退休28人、遗属2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1.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1.12万元,比2017年减少43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92万元,比2017年增加256.5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23.2万元,比2017年减少692.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中央、市级文化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及免费开放绩效考核、体育馆免费开放及绩效考核、博物馆免费开放及绩效考核等。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万元,比2017年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社区健身点、百公里山地越野赛等,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的购置及体育赛事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9万元,比2017年减少7.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2017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17年减少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批次和标准,加强对公务车辆运行的管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武隆区文化委员会、武隆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武隆区文化馆、武隆区文物管理所、武隆区图书馆、武隆区体育中心(均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7.2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74.08万元,增长402%。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23.2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含委属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文物管理所、体育中心、仙女山歌舞团人员及运行经费等;基金收入及上级拨付的体育专项经费。
(二)基本支出:文委系统在职人员支出及退休补贴,日常运行等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上级及本级下达的文化体育专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下载: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