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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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7-1004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7-02-07

重庆市武隆区文化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职责 

武隆区文化委员会(武隆区体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文化广电科、体育科和市场科。所属事业单位5个:武隆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参公单位)、武隆区文化馆、武隆区文物管理所、武隆区图书馆、武隆区体育中心(均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扫黄打非”、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2.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文物博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全区文物普查,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文物保护、考古实施工作。 

3.依法管理全区文化、文物博物、新闻出版(版权)、体育市场、广播电视节目和卫星电视节目的收转、制作和网络传输,管理全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4.拟订全区重大文化活动和体育竞赛计划,组织、管理、指导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活动及对外交流、竞赛、展演活动。制定全区文化、文物博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人才开发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5.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管理全区公共图书馆事业;管理全区文化艺术馆事业;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市场事业。管理、建设文化体育场馆,开发文化文物、新闻出版、体育产业。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体育事业,规划本县运动项目和布局,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业余培训工作。 

6.规范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及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秩序,监督服务质量,优化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和新闻出版发展环境,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企业的经营和服务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版权)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7.管理全区新闻出版(含图书发行)工作;管理电影事业;管理、建设文化体育场馆,开发文化(文物)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新闻出版(版权)和体育产业,协助教委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学校体育条例》。 

8.负责区级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社团等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方面:2017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总收入1807.37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295.37万元、上级支出447万元、上年结转65万元) 

(二)支出方面:2017年财政预算总支出为180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37万元,主要用于文体系统工资福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1116万元(其中本级604万元、上级447万元)主要用于举办、承办全区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的开展、图书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及图书购置、文管所馆藏文物保护、体育场馆、26个乡镇186个村级行政运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歌舞团日常运行、全区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市场的综合执法、全区“扫黄打非”专项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武隆区文化委员会(武隆区体育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为4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主要用于委系统业务、后勤、文体执法公务用车所需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14.2万元,主要用于举办、承办区内、区外重要文化活动、体育赛事接待,区外各文体组织来武交流、考察、调研接待,区外各文体专家学者来武指导各专项文化活动、体育运动和工作接待,外省市文化体育团队来武交流比赛,人才交流等接待。

附件下载:

2017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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