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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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3224144765/2023-001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8-31 [ 发布日期 ] 2023-08-31

重庆市武隆区火炉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武隆区火炉中心卫生院3910平方米,辖区14个村1个居委,15个村卫生室,编制床位39张。设置有住院部、门诊部、中西药房、收费室、抢救室、预防接种室、妇幼保健室、公共卫生科、中医理疗康复室等。配置了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监护仪、动态心电图机、呼吸机、全自动洗胃机、中心供氧、肺功能仪、救护车等医疗设备。是政府举办的一所集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公共卫生管理等为一体的非营利性综合卫生院。我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健康为中心”,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医院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优化简化就医流程,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以提升民众的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己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人民健康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各项标准。统筹规划全乡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乡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政策措施。负责乡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工作。2、协调推进全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乡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3、组织实施全乡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乡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4、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乡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乡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乡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7、负责全乡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和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9、负责全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10、负责本机构的党建工作。负责全乡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11、负责乡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乡内召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乡委、乡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12、组织拟订全乡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13、完成乡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组织人事、规划财务、应急管理、行政许可)。负责全院日常运转,承担全院文稿起草、编发综合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扶贫、提案、议案、精神文明建设、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承担重要文稿起草。负责全院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群团、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全院党的宣传、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本院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做到上传下达。承担全院的信息化建设;负责本院的统计调查制度建设和管理;负责本院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的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承担全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全院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医疗纠纷的处理。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公开电话、网上投诉、卫生健康热线等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卫生健康系统突发安全稳定事件。负责本院综合治理、安全稳定。贯彻落实卫生健康行业“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贯彻实施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全乡卫生和计生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乡医疗机构备案工作。2、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科。承担全乡公共卫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全院职工和村医生做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做好健康促进及乡村振兴工作;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3、医政医管科(中医发展科)。拟订本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中医事业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和开展村一级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乡医养结合的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负责上级领导来乡期间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中医科技创新体制建设,组织实施中医科技项目评审验收及成果推广;组织对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秘方、验方的整理、总结和推广;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拟订中医机构的设置规划;负责中医人员、技术、中医广告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医医疗护理质量管理;负责联系中医工作和中医机构药事监管工作;负责协调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2022年度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928.77万元,支出总计928.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23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业务收入减少、人员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928.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23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业务收入减少、人员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37万元,占62.6%;事业收入346.74万元,占37.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65万元,占0.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928.7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33.47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防控支出、房屋装修支出和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21.69万元,占77.7%;项目支出207.08万元,占22.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年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1.3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4.01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防控支出和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01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44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追加突发公共卫生项目拨款、房屋装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01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房屋装修、疫情防控经费和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44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0.0%,本年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32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9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479.40万元,占8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84万元,增长122.4%,主要原因是业务用房装修,增加一部分医疗设备、疫情费用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5.66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0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9.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6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上级拨款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平时考核、目标考核、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村医生劳务及基药公用经费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办公用品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办公基本运行、专用卫生材料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9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下乡和120救护车出诊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本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影响开会次数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影响线下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纳入整体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委托第三方绩效自评。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2年度无绩效自评报告。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绩效自评结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申素花   023-7778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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