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首页 | 政务公开 | 渝快办

部门街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 >卫生健康领域 >结果信息 >行政处罚

[ 索引号 ] 115002323224144765/2023-001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12-07 [ 发布日期 ] 2023-12-07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公示(2023年11月)

序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机构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决定日期 专业类型
1 重庆市武隆区培生杨娅瑛药房 刘方玉 重庆市武隆区培生杨娅瑛药房经营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罚款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卫消罚〔2023〕5号 2023/11/27 消毒产品
2 重庆市武隆区隆翔大药房 龚继春 重庆市武隆区隆翔大药房经营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罚款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卫消罚〔2023〕6号 2023/11/27 消毒产品
3 重庆市武隆区郑清鸿大药房 郑华来 重庆市武隆区郑清鸿大药房经营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罚款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卫消罚〔2023〕7号 2023/11/27 消毒产品
4 武隆李建琼口腔诊所 李建琼 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卫传罚【2023】29号 2023/11/06 传染病防治
5 武隆区玖浩别院酒店 谭久伟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罚款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卫公罚【2023】32号 2023/11/22 公共场所
6 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豹岩村卫生室 谢永华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罚款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卫医罚【2023】9号 2023/11/16 医疗卫生
7 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谭坪村卫生室 王玲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暂停相关医疗器械使用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依法责令相关责任人员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人员执业证书,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依法给予处分:(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或者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项 警告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卫医罚【2023】10号 2023/11/13 医疗卫生
8 重庆市武隆区瑜龙建材有限公司
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警告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044 2023/11/14 职业卫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