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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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3224144765/2023-0006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4-10 [ 发布日期 ] 2023-04-10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公示(2023年3月)

序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处罚内容处罚依据处罚类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决定日期专业类型
1武隆福江医院潘铭森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警告武卫传罚【2023】1号2023/03/28医疗卫生
2武隆区童馨幼儿园肖群未按规定进行托育机构备案,擅自招收三岁以下儿童入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警告202300012023/02/28学校卫生
3武隆区桐梓兴苗幼儿园李绍蓉未按规定进行托育机构备案,擅自招收三岁以下儿童入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警告202300022023/03/02学校卫生
4武隆区康昕盛世金都幼儿园唐娅玲未按规定进行托育机构备案,擅自招收三岁以下儿童入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警告202300072023/03/24学校卫生
5武隆区勤学幼儿园徐勤学未按规定进行托育机构备案,擅自招收三岁以下儿童入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警告202300082023/03/24学校卫生
6武隆区继虹理发店任小菊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警告202300092023/03/24公共场所
7武隆区雷刚理发店王晓芹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警告202300102023/03/27公共场所
8武隆区灵妹理发店冉灵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警告202300112023/03/29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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