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3224144765/2023-0015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7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7 |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项目地区:全区26个乡镇(街道)。
项目对象:计划怀孕的农村妇女,包括流动人口。
服务时间:全年
(一)项目内容。
为计划怀孕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等。
1、区卫健委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2、区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叶酸的组织和发放工作,将干预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惠及民生,提高干预效果,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二)叶酸的组织分发流程。
1、各级组织形式及职责。
(1)区妇幼保健院应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计划生育等多种途径,按照方案流程组织叶酸发放工作和管理督导,并按要求上报叶酸需求量。
(2)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将叶酸分发到各村,指导村保健员规范科学发放,并对村保健员组织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同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和管理。
(3)村医或保健员负责了解本村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负责本村计划怀孕的妇女的叶酸发放和随访管理工作,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上报本村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负责其服用情况的随访、监督和登记。
2、计划怀孕的妇女的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要求。
(1)村医或保健员收集辖区内计划怀孕的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使服药对象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2)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3个月的量,保证怀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如果妇女服用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增补叶酸。
(3)村医或保健员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随访,每月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指导其填写服用登记卡,并于服用对象结束服用疗程后一个月内收回服用登记卡。以村为单位建立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服用情况信息台帐(见表一)。其中“服用情况”必须在服用登记卡回收后,根据服用情况填写。
(4)高危待孕妇女(指计划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专干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待孕妇女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保证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每月进行随访,建立高危待孕妇女叶酸领取服用情况台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专干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村医或保健员,并将叶酸服用情况登记卡收集上报。
(5)对所有叶酸发放对象均采取发放后第1周内,督导3次,第二周督导1次,1个月内再督导1次,监督服用对象使用服用登记卡。